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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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2: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
项目联系电话 0412-*、*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海大街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6
撰写单位: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侯威
( (略) 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腾讯会议号更正为:*
二、报价一览表更正为: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二次报价不能高于一次报价)
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线上填报)。
3、此表中响应总价为单价的总价。详见采购文件
三、服务价格明细表更正为: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3.此表中单价不能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
4.删除表中总价列。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2日 16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远程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
(磋商)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磋商)供应商名称,投标(磋商)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磋商)失败,责任由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磋商)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磋商)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第20.1条。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磋商)的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本级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2:01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
项目联系电话 0412-*、*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海大街1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海城市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6
撰写单位: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侯威
( (略) 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印刷品及广告图文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腾讯会议号更正为:*
二、报价一览表更正为: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二次报价不能高于一次报价)
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线上填报)。
3、此表中响应总价为单价的总价。详见采购文件
三、服务价格明细表更正为: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3.此表中单价不能超过单价的最高限价。
4.删除表中总价列。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2日 16时1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投标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7.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可远程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参加开标
(磋商)会议。进入会议后把用户修改为投标(磋商)供应商名称,投标(磋商)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磋商)失败,责任由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磋商)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标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标(磋商)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第20.1条。
8.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磋商)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磋商)的投标(磋商)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9.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本级
地 址: (略) 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务服务中心( (略) (略)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西柳镇东柳村71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栾岩验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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