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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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行政区域 东陵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2: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张冬妮、徐曼
项目联系电话 024-*-357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 (略) 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5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冬妮
(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做出部分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更正版;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评分描述及部分分值做出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更正版;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11月21日13:30;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2日 16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 (略) ( (略) 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 址: (略) 浑 (略) 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张冬妮、徐曼
电 话: 024-*-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行政区域 东陵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2:04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张冬妮、徐曼
项目联系电话 024-*-357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浑 (略) 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35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冬妮
(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卫片执法下半年补充图斑核实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做出部分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更正版;
2.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的评分描述及部分分值做出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更正版;
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11月21日13:30;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2日 16时4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 (略) ( (略) 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 址: (略) 浑 (略) 15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博、张冬妮、徐曼
电 话: 024-*-3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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