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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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
品目
采购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高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3: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辰
项目联系电话 0412-*
采购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高 (略) 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
代理机构名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6
撰写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撰写人: 吴乔石
(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品目2(1)、8(6)、9(6)、10(6)、11(6)、12(3)、13(2)、65(3.4)、66(3.4)、79(3.4)做出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1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q.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 (略) )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按照公开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4.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将导致其废标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
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号:*)
6.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高 (略) 7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辰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辽宁,04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
品目
采购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高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3:08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30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辰
项目联系电话 0412-*
采购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高 (略) 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2-*
代理机构名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2-*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31 至 2023-11-06
撰写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撰写人: 吴乔石
(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高新区实验未来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等物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品目2(1)、8(6)、9(6)、10(6)、11(6)、12(3)、13(2)、65(3.4)、66(3.4)、79(3.4)做出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1时3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q.com
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如:*- (略) )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响应失败等一切后果,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按照公开招标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4.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及时解密投标报价,将导致其废标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
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号:*)
6.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7.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高 (略) 7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18号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辰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辽宁,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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