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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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3:0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兴区三经街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8号SK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23 至 2023-10-3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丽娟
(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第22项:栽植乔木(带土球) 土球直径120cm以内,项目特征描述由红豆杉 胸径15cm变更为红豆杉 地径11-12cm,请供应商按照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
2.原通告内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日下午13:30 分前。现变更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下午13:30 分前。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5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附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按照要求自行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振兴区三经街4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8号SK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丽娟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3:0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丽娟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兴区三经街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8号SK大厦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5-*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23 至 2023-10-30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李丽娟
(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烈士陵园修缮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第22项:栽植乔木(带土球) 土球直径120cm以内,项目特征描述由红豆杉 胸径15cm变更为红豆杉 地径11-12cm,请供应商按照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清单报价。
2.原通告内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日下午13:30 分前。现变更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下午13:30 分前。
3.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15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版上传至代理机构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附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按照要求自行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振兴区三经街40号
联系方式: 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8号SK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 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丽娟
电 话: 04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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