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木奇镇路灯小洛村、大房子村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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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木奇镇路灯小洛村、大房子村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灯(小洛村、大房子村)
品目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宾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7:3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辰亓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中心街5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程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 (略) 东段幸福城二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木奇镇路灯(小洛村、大房子村)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16 至 2023-10-23
撰写单位: 辽宁程信 (略) 撰写人: 尹辰亓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灯(小洛村、大房子村))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灯(小洛村、大房子村)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大房子 (略) 灯数量更正为15盏,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5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中心街52-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 (略)
地 址: (略) 顺城 (略) 东段幸福城二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辰亓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灯(小洛村、大房子村)
品目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宾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07:32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辰亓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中心街5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程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顺城 (略) 东段幸福城二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木奇镇路灯(小洛村、大房子村)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10-16 至 2023-10-23
撰写单位: 辽宁程信 (略) 撰写人: 尹辰亓
(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灯(小洛村、大房子村))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灯(小洛村、大房子村)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大房子 (略) 灯数量更正为15盏,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24日 15时3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 (略) 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中心街52-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 (略)
地 址: (略) 顺城 (略) 东段幸福城二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尹辰亓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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