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项目
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项目
索 引 号: | */202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项目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照《江苏省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我区将对上级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结果持续升高的点位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此浦口生态环境局拟聘请第三方开展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工作,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资金:5.*元
4、采购需求:对照《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和调查监测技术要求》等文件指南,识别我区3处土壤点位重金属数据异常原因,为下一步地块重金属污染管控决策部署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如发现片区污染再另行启动详细调查及修复工作)。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我局验收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报名条件
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标准、政策研究或咨询的工作经验;
8、报名与询价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
(2)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5月6日12:00时
(3)地点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浦 (略) 20号1栋15楼1514办公室)
(4)评定时间:2024年5月6日14:00时
三、审查信息
1、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6日14时在浦口生态环境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申请人资格审查要求
(1)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3)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竞价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查询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询价文件的要求
(1)文件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2)无论成交与否,文件均不予返还。
(3)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单位盖章。
(4)文字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投标文件》同一格式内容一式四份。
4、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工及以上职称;团队至少包含2名环境类工程师。(提供支撑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
承诺1个月内完成项目。(提供承诺书。后续将约束至合同)
5、说明
(1)未能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
(2)超过递交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灏
电 话:025-*
地 址: (略) 浦 (略) 20号1栋15楼1514办公室
索 引 号: | */202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项目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示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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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照《江苏省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工作部署,我区将对上级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结果持续升高的点位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为此浦口生态环境局拟聘请第三方开展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工作,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浦口区2024年土壤点位重金属异常成因排查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资金:5.*元
4、采购需求:对照《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指南和调查监测技术要求》等文件指南,识别我区3处土壤点位重金属数据异常原因,为下一步地块重金属污染管控决策部署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撑。(如发现片区污染再另行启动详细调查及修复工作)。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我局验收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报名条件
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国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承担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标准、政策研究或咨询的工作经验;
8、报名与询价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
(2)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5月6日12:00时
(3)地点
(略) 浦口生态环境局(浦 (略) 20号1栋15楼1514办公室)
(4)评定时间:2024年5月6日14:00时
三、审查信息
1、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6日14时在浦口生态环境局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申请人资格审查要求
(1)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3)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5)竞价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查询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3、询价文件的要求
(1)文件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2)无论成交与否,文件均不予返还。
(3)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单位盖章。
(4)文字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投标文件》同一格式内容一式四份。
4、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高工及以上职称;团队至少包含2名环境类工程师。(提供支撑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
承诺1个月内完成项目。(提供承诺书。后续将约束至合同)
5、说明
(1)未能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竞价资格
(2)超过递交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联系事项
联系人:黄灏
电 话:025-*
地 址: (略) 浦 (略) 20号1栋15楼15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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