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江苏区域双氧水采购询价公告变更
2024年5月江苏区域双氧水采购询价公告变更
询价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 P-XJ-24-*
二、采购单名称:2024年5月江苏区域双氧水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4-29 08:21
四、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五、采购执行单位: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六、采购执行人:董伦洁
七、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八、询价类型:公开询价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以H2O2计)ω/% ≥27.5;游离酸(以H2S04计)ω/% ≤0.05;不挥发物 ω/ % ≤0.1;稳定度 s/% ≥90;总碳(以C计)ω/% ≤0.04;硝酸盐(以NO3计)ω/% ≤0.03。执行标准:GB/T 1616-2014 工业过氢化氢 27.5%合格品 | 210 | 吨 | 13 | 2024-05-03 | (略) 海门区临江工业园 (略) 1号 | (略) (略) | |
2 | 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以H2O2计)ω/% ≥27.5;游离酸(以H2S04计)ω/% ≤0.05;不挥发物 ω/ % ≤0.1;稳定度 s/% ≥90;总碳(以C计)ω/% ≤0.04;硝酸盐(以NO3计)ω/% ≤0.03。执行标准:GB/T 1616-2014 工业过氢化氢 27.5%合格品 | 384.96 | 吨 | 13 | 2024-05-03 | (略) 城东镇西场开 (略) 66号 | (略) | |
3 | 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以H2O2计)ω/% ≥27.5;游离酸(以H2S04计)ω/% ≤0.05;不挥发物 ω/ % ≤0.1;稳定度 s/% ≥90;总碳(以C计)ω/% ≤0.04;硝酸盐(以NO3计)ω/% ≤0.03。执行标准:GB/T 1616-2014 工业过氢化氢 27.5%合格品 | 26 | 吨 | 13 | 2024-05-03 | (略) 北新镇滨江精细化 (略) 南首 | 联合环境水务(启东)有限公司 |
九、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60天付款
十一、其他内容: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金≥*,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2)制造商:有完整的体系认证及证书,有满足产品质量必须的机具、装备和检测手段及相关生产许可证书(包含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合格鉴定证、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等)。 贸易商:有正规、稳定的进货渠道,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要求。 (3)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4)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7)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8)制造商: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9)提供产品试验报告。。
发布日期:
询价公告(变更)
一、采购单编号: P-XJ-24-*
二、采购单名称:2024年5月江苏区域双氧水采购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4-29 08:21
四、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五、采购执行单位:中信环境技术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六、采购执行人:董伦洁
七、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八、询价类型:公开询价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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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以H2O2计)ω/% ≥27.5;游离酸(以H2S04计)ω/% ≤0.05;不挥发物 ω/ % ≤0.1;稳定度 s/% ≥90;总碳(以C计)ω/% ≤0.04;硝酸盐(以NO3计)ω/% ≤0.03。执行标准:GB/T 1616-2014 工业过氢化氢 27.5%合格品 | 210 | 吨 | 13 | 2024-05-03 | (略) 海门区临江工业园 (略) 1号 | (略) (略) | |
2 | 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以H2O2计)ω/% ≥27.5;游离酸(以H2S04计)ω/% ≤0.05;不挥发物 ω/ % ≤0.1;稳定度 s/% ≥90;总碳(以C计)ω/% ≤0.04;硝酸盐(以NO3计)ω/% ≤0.03。执行标准:GB/T 1616-2014 工业过氢化氢 27.5%合格品 | 384.96 | 吨 | 13 | 2024-05-03 | (略) 城东镇西场开 (略) 66号 | (略) | |
3 | 双氧水|无色透明液体;过氧化氢(以H2O2计)ω/% ≥27.5;游离酸(以H2S04计)ω/% ≤0.05;不挥发物 ω/ % ≤0.1;稳定度 s/% ≥90;总碳(以C计)ω/% ≤0.04;硝酸盐(以NO3计)ω/% ≤0.03。执行标准:GB/T 1616-2014 工业过氢化氢 27.5%合格品 | 26 | 吨 | 13 | 2024-05-03 | (略) 北新镇滨江精细化 (略) 南首 | 联合环境水务(启东)有限公司 |
九、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60天付款
十一、其他内容: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金≥*,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2)制造商:有完整的体系认证及证书,有满足产品质量必须的机具、装备和检测手段及相关生产许可证书(包含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质量合格鉴定证、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等)。 贸易商:有正规、稳定的进货渠道,所经营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要求。 (3)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4)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7)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8)制造商: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9)提供产品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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