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公安局2024年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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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公安局2024年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R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昌县公安局2024年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标准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00,更正为:2024-05-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10 09:00:00,更正为:2024-05-13 09: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更正为:*。

商务项(F3×A3)满分为12.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综合实力

2.00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附上持证人员的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信息,以确保持 (略) ,完全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承诺函

2.00

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作为受理移动警务终端故障(包含但不限于:内屏、外屏、主板、摄像头、喇叭、话筒、电池、机壳、流量卡损坏)的联络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随时服务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体系认证1

3.00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的得1分、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4.体系认证2

2.00

(略) 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具有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数据采集安全管理、网络可用性、数据接口等安全的规范和应用,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二级得1分,三级以上得2分。

5.业务提供能力

3.00

供应商或其母(总)公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顺昌县公安局

地址:顺昌 (略) 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 (略)

地址: (略) 顺昌县创业园二期2楼2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昌荣

电话:*

福建中 (略)

2024年04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R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昌县公安局2024年移动警务终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标准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00,更正为:2024-05-13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10 09:00:00,更正为:2024-05-13 09:00:00。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更正为:*。

商务项(F3×A3)满分为12.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综合实力

2.00

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附上持证人员的近六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信息,以确保持 (略) ,完全符合且材料齐全的得2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承诺函

2.00

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安排至少1名工作人员,作为受理移动警务终端故障(包含但不限于:内屏、外屏、主板、摄像头、喇叭、话筒、电池、机壳、流量卡损坏)的联络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维修后随时服务响应。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体系认证1

3.00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的得1分、具有(ISO*)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具有(ISO*)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满分3分,未提供或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4.体系认证2

2.00

(略) 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具有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数据采集安全管理、网络可用性、数据接口等安全的规范和应用,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证明二级得1分,三级以上得2分。

5.业务提供能力

3.00

供应商或其母(总)公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考评依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顺昌县公安局

地址:顺昌 (略) 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中 (略)

地址: (略) 顺昌县创业园二期2楼2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昌荣

电话:*

福建中 (略)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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