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施工网第1次补遗澄清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施工网第1次补遗澄清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标段施工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系统原因无法正常显示,请关注本项目补遗公告,重新下载获取。
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政 (略) (略)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暂停运行的通知》,评分表中其他因素标准中信用等级评分项不作评审,该项所有投标人均得1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 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更正为“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 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5年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更正为“(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川办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税率为6%,含税上限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更正为“支付标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其他“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 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 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清单 总说明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 容为准。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 时,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更正为“/”
9.本项目施工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件“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根据投标人系统中提问,反应无法打开,现将该表上传在“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移动 (略) 泸州分公司
2024年4月28 日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标段施工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系统原因无法正常显示,请关注本项目补遗公告,重新下载获取。
2.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 (略) 政 (略) (略) 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暂停运行的通知》,评分表中其他因素标准中信用等级评分项不作评审,该项所有投标人均得1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2“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 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更正为“2021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项目经理已完成至少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 8000 ㎡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业绩要求)”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2)近5年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 (3)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更正为“(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更正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川办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税率为6%,含税上限金额为:*(大写: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更正为“支付标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其他“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投 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所述内容不一致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 知正文部分中表述不明时, 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所述 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容与清单 总说明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内 容为准。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不一致 时,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更正为“/”
9.本项目施工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附件“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根据投标人系统中提问,反应无法打开,现将该表上传在“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移动 (略) 泸州分公司
2024年4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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