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榜头镇设计变更公告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榜头镇设计变更公告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榜头镇) | 建设单位 | 仙游县榜头镇人民政府 |
施工单位 |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非小规模工程累计增加造价比例5%-10%。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一)关于石拱桥的事宜 W66~W6 (略) 管线必须横穿一座石拱桥,该石拱桥破除后会造成整座石拱桥石块松动,继而影响整座桥的稳固或可能发生石拱桥塌方,因该石拱桥是用于雨季泄洪,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拟将石拱桥全部拆除,增加一座箱涵。 (二) (略) 线路变更事宜 (略) 多处存在电线杆、变压器、坟墓、房屋、宅基地、自来水主管等,导 (略) 无法按图施工,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 (略) 有经过电线杆、变压器、坟墓、房屋、宅基地、自来水 (略) (略) ,以上 (略) 工程量增加和钢板桩支护工程量增加事宜,另其中W6~W (略) 后,与W31~W3 (略) 人行道上,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拟将人行道全部破除后重新恢复,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 (三)关于暗渠、雨水管事宜 根据现场勘查发现,度顶片区、湖下片区、炉半片区都有多处暗渠段为图纸遗漏项,其中大部分位于度顶村主街道两侧 (略) 段暗渠,路面雨水、村民住宅雨污水排放都经过暗渠进行排放,污水改造施工中将会发生破除人行道及暗渠的破修工程量,经参建单位现场确认,同意增加暗渠、雨水篦、雨水波纹管破除恢复,暗渠盖板采用混泥土现浇施工,盖板混泥土厚度进行增加按12CM厚施工,盖板钢筋按图施工,并按现场实际情况增加雨水检查井,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 (四)关于雨污交汇井、通信井事宜 因度顶村度顶191号至93-1号污水管 (略) 地下纵向原存在一条DN1600排洪渠水泥管影响,且紧挨村民住宅地基,接户管高程与排洪渠水泥管高程和村民住宅地基存在冲突碰撞,导致接户管管线无法按图施工,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拟增加两座交汇井进行解决;接户管及暗渠施工涉及通信井无法绕过,需要破修一座通信井,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 (五)关 (略) 面恢复事宜 1、 (略) 面切割施工过程中,其中因度顶村主 (略) 面为多 (略) , (略) 宽为1.1米+3.5米+3.5米+1. (略) 面, (略) 破除 (略) 面破除后,以及涉及度顶片区、湖下片区、炉半片区其 (略) 段,村民反映要 (略) 面小面积板块破除修复;同时根据村委会要求在接户管施工时对度顶主街道大门至W60段两侧进行扩宽, (略) 高峰期长期堵车现象,经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并讨论后协调,将部 (略) 面 (略) 面 (略) 沿石、雨水篦子等一并破除并恢复,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确认。 2、关于混 (略) 路面设计图纸标号为C35、厚度为24CM与设计说明及预算清单标号为C30、厚度为20CM不一致, (略) 面碎石垫层厚度为8CM,预算清单无此项,经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并讨论后, (略) 面按标号为C30、厚度为20CM、水稳层厚20CM、碎石层20CM (略) 面碎石垫层厚度按8CM、混泥土按C30厚15CM进行施工,以上涉及混泥土、水稳层、碎石工程量增加按实签证确认。 (六)关于接户管工程量增加事宜 经现场走访中,发现度顶片区、炉半片区、湖下片区存在很多C管、H管、X管图纸遗漏,且施工过程中发现DN110、DN160、DN200 (略) 位于沟渠、或覆土不足处,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确认增加DN110、DN160、DN200 (略) 及混泥土满包工程量,设计图纸满包与预算清单不一致,经参建单位一致确认按C20混泥土满包施工,原接户管径根据现场实际接户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315检查井,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确认。 (七)关于跌水井变更事宜 经现场勘查发现W19号跌水井井位位于河道内,该河流雨季水流量大,混泥土模块井无法承压水流,经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并讨论后,决定将跌水井为原混泥土模块井更改为现浇混泥土检查井。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建设方案的。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变更及签证:*.84元,增项:*.16元,甩项:0元,合计:*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变更预算书、变更图、会议纪要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仙游县榜头镇人民政府 | 项目施工单位: (略) | ||
项目设计单位: (略)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 (略)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9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略)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仙游县木兰溪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榜头镇) | 建设单位 | 仙游县榜头镇人民政府 |
施工单位 | (略) | 监理单位 | 福建 (略) | |
设计单位 | (略) | 合同造价(元) | *.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非小规模工程累计增加造价比例5%-10%。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一)关于石拱桥的事宜 W66~W6 (略) 管线必须横穿一座石拱桥,该石拱桥破除后会造成整座石拱桥石块松动,继而影响整座桥的稳固或可能发生石拱桥塌方,因该石拱桥是用于雨季泄洪,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拟将石拱桥全部拆除,增加一座箱涵。 (二) (略) 线路变更事宜 (略) 多处存在电线杆、变压器、坟墓、房屋、宅基地、自来水主管等,导 (略) 无法按图施工,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 (略) 有经过电线杆、变压器、坟墓、房屋、宅基地、自来水 (略) (略) ,以上 (略) 工程量增加和钢板桩支护工程量增加事宜,另其中W6~W (略) 后,与W31~W3 (略) 人行道上,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拟将人行道全部破除后重新恢复,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 (三)关于暗渠、雨水管事宜 根据现场勘查发现,度顶片区、湖下片区、炉半片区都有多处暗渠段为图纸遗漏项,其中大部分位于度顶村主街道两侧 (略) 段暗渠,路面雨水、村民住宅雨污水排放都经过暗渠进行排放,污水改造施工中将会发生破除人行道及暗渠的破修工程量,经参建单位现场确认,同意增加暗渠、雨水篦、雨水波纹管破除恢复,暗渠盖板采用混泥土现浇施工,盖板混泥土厚度进行增加按12CM厚施工,盖板钢筋按图施工,并按现场实际情况增加雨水检查井,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 (四)关于雨污交汇井、通信井事宜 因度顶村度顶191号至93-1号污水管 (略) 地下纵向原存在一条DN1600排洪渠水泥管影响,且紧挨村民住宅地基,接户管高程与排洪渠水泥管高程和村民住宅地基存在冲突碰撞,导致接户管管线无法按图施工,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讨论,拟增加两座交汇井进行解决;接户管及暗渠施工涉及通信井无法绕过,需要破修一座通信井,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 (五)关 (略) 面恢复事宜 1、 (略) 面切割施工过程中,其中因度顶村主 (略) 面为多 (略) , (略) 宽为1.1米+3.5米+3.5米+1. (略) 面, (略) 破除 (略) 面破除后,以及涉及度顶片区、湖下片区、炉半片区其 (略) 段,村民反映要 (略) 面小面积板块破除修复;同时根据村委会要求在接户管施工时对度顶主街道大门至W60段两侧进行扩宽, (略) 高峰期长期堵车现象,经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并讨论后协调,将部 (略) 面 (略) 面 (略) 沿石、雨水篦子等一并破除并恢复,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确认。 2、关于混 (略) 路面设计图纸标号为C35、厚度为24CM与设计说明及预算清单标号为C30、厚度为20CM不一致, (略) 面碎石垫层厚度为8CM,预算清单无此项,经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并讨论后, (略) 面按标号为C30、厚度为20CM、水稳层厚20CM、碎石层20CM (略) 面碎石垫层厚度按8CM、混泥土按C30厚15CM进行施工,以上涉及混泥土、水稳层、碎石工程量增加按实签证确认。 (六)关于接户管工程量增加事宜 经现场走访中,发现度顶片区、炉半片区、湖下片区存在很多C管、H管、X管图纸遗漏,且施工过程中发现DN110、DN160、DN200 (略) 位于沟渠、或覆土不足处,根据参建单位现场勘查,确认增加DN110、DN160、DN200 (略) 及混泥土满包工程量,设计图纸满包与预算清单不一致,经参建单位一致确认按C20混泥土满包施工,原接户管径根据现场实际接户量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315检查井,以上工程量按实签证确认。 (七)关于跌水井变更事宜 经现场勘查发现W19号跌水井井位位于河道内,该河流雨季水流量大,混泥土模块井无法承压水流,经参建单位现场勘查并讨论后,决定将跌水井为原混泥土模块井更改为现浇混泥土检查井。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因政策调整、规划变更、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需要调建设方案的。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变更及签证:*.84元,增项:*.16元,甩项:0元,合计:*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工作联系单、变更预算书、变更图、会议纪要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仙游县榜头镇人民政府 | 项目施工单位: (略) | ||
项目设计单位: (略)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 (略)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29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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