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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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

商务分

(95分)

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现更改为:

商务分

(95分)

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更正日期:2024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闫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闫集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宿州 (略) 地址:萧县香格里拉104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部长 纵工

电   话:* *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4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备案
    宿州 (略)
    请审核
    2024-04-29 11:03:41
    0天0小时34分


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重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

商务分

(95分)

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现更改为:

商务分

(95分)

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更正日期:2024年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闫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闫集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宿州 (略) 地址:萧县香格里拉104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部长 纵工

电   话:* *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4分

0天0小时0分

  • 提交备案
    宿州 (略)
    请审核
    2024-04-29 11: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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