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南江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1,253,69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补遗书 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占地面积 174.84 亩,总建筑面积共计约14.81 万㎡,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其中: 一期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厂房、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无菌厂房、仓储库房、标准化厂房等约 8.*㎡。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二期: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等约 6.71 万㎡,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变更为:“总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已建2.*平方米,新建7.*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厂房、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无菌厂房、标准化厂房等5.*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二期建设标准化厂房、仓储库房、设备用房、垃圾房、门卫等4.*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6标段投资额:总投资 *.23 万元;设计:350.00 万元;施工 *.23 万元”变更为:“总投资*.*元;设计:350.*元;施工:*.69 万元” 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00 元”变更为:“招标控制价:*.00元” 5、“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 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 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随补遗文件、招标清单一起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4月29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1,253,69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绿色食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项目补遗书 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现需作出如下变更: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占地面积 174.84 亩,总建筑面积共计约14.81 万㎡,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其中: 一期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厂房、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无菌厂房、仓储库房、标准化厂房等约 8.*㎡。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二期: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用房等约 6.71 万㎡,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等。”变更为:“总建筑面积约10.*平方米(已建2.*平方米,新建7.*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厂房、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无菌厂房、标准化厂房等5.*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二期建设标准化厂房、仓储库房、设备用房、垃圾房、门卫等4.*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2、“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6标段投资额:总投资 *.23 万元;设计:350.00 万元;施工 *.23 万元”变更为:“总投资*.*元;设计:350.*元;施工:*.69 万元” 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招标控制价:*.00 元”变更为:“招标控制价:*.00元” 5、“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 6、“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更正为:“
” 最新生成的招标文件随补遗文件、招标清单一起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四川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4年04月29日 | ||||||||||||||||||||
递交时间 |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四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