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设施设备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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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设施设备招标变更



(略)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有关疑问, (略) 的疑问解答如下:
1、关于评分细则中的价格分值及得分因素,存在不合理性,违反了《 (略) 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文件明确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关于评分细则中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存在不合理性,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 号)之规定。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 号)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采用综 (略) 评审的项目,价格分要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这也是《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 号)的明确要求。根据上述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而本次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价格分的计算方法采用的却是平均价法,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略) 述, (略) 仪器设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CG-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解答:本次(三个标包)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修改为:最低评标价法。 (略) 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每包有效报价最低的为该包中标候选人。同一包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2、二包(器材类)须具备:投标人为投标 (略) 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略) 家公章)。此次招标的训练仪设备和听觉康复训练仪不属于医疗设备,所以我公司认为需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要求不合理。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无关,且此证书目前国内某品牌有,有明显排他品牌投标嫌疑,强烈建议删除此证书。
解答: (略) 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该资质要求的均不作要求。
3、招标文件中:一包(训练室设备)心理沙盘及宣泄室配置方案中“4、智能互动宣泄系统”以及“5、智能音乐放松系统”中的设备参数,据我司了解,完全符合条件的,目前全国只有 (略) 思源 (略) 的软件。该参数资质技术没有针对不特定的多数,而是指向了特定的供应商,这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不能满足法律规定的至少需要三家具有资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以上两个系统参数存在不合法。
解答:招标文件中已规定“技术参数要求如存在参 (略) 特有的,投标人可选择达到使用功能或优于其技术参数的产品均可。某条款(或技术参数)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 (略) 理。”
4、产品检测报告一般是由国家相关质检单位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必 (略) 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相关权威机构具有限定性。建议修改为“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解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
5、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6、其他不变。

招标单位: (略)
代理单位: (略) 科信工 (略) 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略) 招 (略)                           
                                2016年6 月7 日

 



(略) 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有关疑问, (略) 的疑问解答如下:
1、关于评分细则中的价格分值及得分因素,存在不合理性,违反了《 (略) 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文件明确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 (略) 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关于评分细则中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存在不合理性,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 号)之规定。 (略)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 号)规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采用综 (略) 评审的项目,价格分要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这也是《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 号)的明确要求。根据上述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而本次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价格分的计算方法采用的却是平均价法,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略) 述, (略) 仪器设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YCG- 点击查看>> )招标文件的评分细则,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解答:本次(三个标包)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修改为:最低评标价法。 (略) 文件要求的情况下,每包有效报价最低的为该包中标候选人。同一包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2、二包(器材类)须具备:投标人为投标 (略) 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略) 家公章)。此次招标的训练仪设备和听觉康复训练仪不属于医疗设备,所以我公司认为需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要求不合理。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无关,且此证书目前国内某品牌有,有明显排他品牌投标嫌疑,强烈建议删除此证书。
解答: (略) 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该资质要求的均不作要求。
3、招标文件中:一包(训练室设备)心理沙盘及宣泄室配置方案中“4、智能互动宣泄系统”以及“5、智能音乐放松系统”中的设备参数,据我司了解,完全符合条件的,目前全国只有 (略) 思源 (略) 的软件。该参数资质技术没有针对不特定的多数,而是指向了特定的供应商,这明显排斥了其他潜在投标人,不能满足法律规定的至少需要三家具有资质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因此,以上两个系统参数存在不合法。
解答:招标文件中已规定“技术参数要求如存在参 (略) 特有的,投标人可选择达到使用功能或优于其技术参数的产品均可。某条款(或技术参数)如具有唯一性、排他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但其性能和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 (略) 理。”
4、产品检测报告一般是由国家相关质检单位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必 (略) 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相关权威机构具有限定性。建议修改为“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解答: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也可。
5、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6、其他不变。

招标单位: (略)
代理单位: (略) 科信工 (略) 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 (略) 招 (略)                           
                                2016年6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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