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
《2021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计划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9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片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白坭坑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深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工业(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其中新型产业用地的比例不超过工业用地的20%,具体比例在单元规划阶段研究确定)、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
2 | 平湖 | 鹅公岭社区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5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吉华 | 水径社区上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包含2428.3平方米的政府社团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将布坂 (略) (略) 用地*平方米以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的方式纳入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 (略) 更新单元实施。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应自行理清该用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在首期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无偿移交。 |
4 | 吉华 | 下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吉华街道下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021 (略) 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完成计划公告。根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4年第9次业务会议纪要相关要求,对平湖街道白坭坑旧村片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吉华街道下水径片 (略) 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 (略) 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略) (略) 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白坭坑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深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工业(普通工业、新型产业,其中新型产业用地的比例不超过工业用地的20%,具体比例在单元规划阶段研究确定)、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
2 | 平湖 | 鹅公岭社区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5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3 | 吉华 | 水径社区上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包含2428.3平方米的政府社团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⑤将布坂 (略) (略) 用地*平方米以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的方式纳入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 (略) 更新单元实施。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应自行理清该用地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自行拆除、清理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在首期更新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前无偿移交。 |
4 | 吉华 | 下 (略) 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略) (略) | *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平方米公园绿地等,总计落实不少于*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 (略) 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
特别提示: 1.本 (略) 更新单 (略) 更新相关 (略) 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 (略) 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 (略) 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 (略) 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 (略) 更新单元的规划建 (略) 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 (略) 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1.龙岗区平湖街道白坭坑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吉华街道下 (略) 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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