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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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千山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1 至 2024-04-18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赵博昊
( (略) (略) 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公告部分:
1.合同履约期限更正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更正为:落实供应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
二、商务偏离表
更正内容见附件(新文件)
三、评分表
更正内容见附件(新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11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会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参会,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368 310 447)。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为辽宁 (略) 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 (略) (略)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本。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铁东区旧堡 (略) 29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千山区政府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博昊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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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鞍山市千山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4-11 至 2024-04-18
撰写单位: (略) (略) 撰写人: 赵博昊
( (略) (略) 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发展中心采购两台除雪撒布车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公告部分:
1.合同履约期限更正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更正为:落实供应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4年5月22日09时30分
二、商务偏离表
更正内容见附件(新文件)
三、评分表
更正内容见附件(新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11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会议。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参会,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368 310 447)。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为辽宁 (略) 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供应商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供应商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确定中标人后,中标 (略) (略)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本。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铁东区旧堡 (略) 29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千山区政府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博昊
电 话: 041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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