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阶段一标第三方质量检测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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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阶段一标第三方质量检测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阶段一标第三方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4BFJB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阶段一标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J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56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招标文件第56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 *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同时满足资格条件和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数量较少,不利于行业竞争,且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一致。

建议:将资格要求和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统一调整为房屋建筑工程?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24页“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第56页“投标人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为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请问:上述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已完工)。安徽省建设厅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自检不再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开始,安徽省才普遍实行第三方检测工作。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在房屋建筑第三方检测项目的比例较低,项目数量不多,且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工期均较长,各大检测机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已完工项目普遍较少,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满足此项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甚少,有存在排斥、变相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建议:将第24页“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修改为“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修改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详见2024年04月24日发布的补疑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

联系人:倪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04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附件:2024BFJBZ*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阶段一标第三方质量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4BFJB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一阶段一标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J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56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招标文件第56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 *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除外)。

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同时满足资格条件和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数量较少,不利于行业竞争,且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一致。

建议:将资格要求和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统一调整为房屋建筑工程?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24页“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及第56页“投标人业绩”中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为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

请问:上述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已完工)。安徽省建设厅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自检不再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开始,安徽省才普遍实行第三方检测工作。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在房屋建筑第三方检测项目的比例较低,项目数量不多,且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工期均较长,各大检测机构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已完工项目普遍较少,建设工程检测行业满足此项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甚少,有存在排斥、变相限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建议:将第24页“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修改为“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修改为“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答:详见2024年04月24日发布的补疑1。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桥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

联系人:倪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2024年04月3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附件:2024BFJBZ*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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