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水务局关于苏州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更正公告
苏州市水务局关于苏州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SD-C2024-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为“2024年5月13日13:30”的更正为“2024年5月10日14:30”。
2.将采购文件中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评分标准(三)配备人员比较(15分)更正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限1人)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高级(副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给排水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咨询优秀成果奖: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3、拟派技术服务团队人员综合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1)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4分。
2)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对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内容与本更正通知中内容相悖,以本次更正通知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水务局
单位地址: (略) 高 (略) 11号
联系人:汤晓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 (略)
单位地址:苏州虎 (略) 1388号3B501室
联系人:叶素萍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素萍、徐蕾、褚磊
电话:0512-*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SZSD-C2024-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为“2024年5月13日13:30”的更正为“2024年5月10日14:30”。
2.将采购文件中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评分标准(三)配备人员比较(15分)更正为
“1、拟派项目负责人(限1人)具备:给水排水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得2分;高级(副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参与的给排水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咨询优秀成果奖: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
3、拟派技术服务团队人员综合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
1)拟派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4分。
2)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
3)拟派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上述对应人员证书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如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内容与本更正通知中内容相悖,以本次更正通知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水务局
单位地址: (略) 高 (略) 11号
联系人:汤晓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 (略)
单位地址:苏州虎 (略) 1388号3B501室
联系人:叶素萍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素萍、徐蕾、褚磊
电话:0512-*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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