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略) 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SS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
1、删除原磋商文件P34页项目经理评分标准第2项:“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得1分”。
2、删除原磋商文件P34页综合主管评分标准第2项:“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得1分”。
3、原磋商文件P34页中:“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修改为:“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5分,满分6分。”
答疑:
问1:2.2 综合评分 “人员配备”中“ 1、项目经理 (2)具有行政、 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和“2、综合主管 (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 1分;”提出疑问和询问。
说明:据了解颁发物业类证书,行政、事业单位中主要颁发部门是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请问应急或公安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认可?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等此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认可?此类证书是物业行业常用证书。
答:详见上述变更内容。
问2:2.2 综合评分“人员配备 ”中 4个人员全部要求具有“ (3)自 2018 年 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其中: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县区级的得1分,满分 3分。”提出疑问和询问。
说明:据了解,安徽省内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物业类个人荣誉颁发次数非常少, (略) 都没有颁发此类荣誉,所以此项设置具有不公平性。认为由物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类个人荣誉也应认可。此条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3)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类协会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其中: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县区级的得1分,满分3分。”
答: (略) 优化营商环境导则要求,依照原磋商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3:内容或条款:项目经理(满分6分)(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综合主管(满分6分)(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关于上述人员要求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该类证书通常都是人社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可在技能人才评 (略) 查询的。招标文件如此设置是否有倾向性呢?
建议: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是公开招标项目,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满分6分) (2)具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得 1 分; 综合主管(满分6分) (2)具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得 1 分。
答:详见上述变更内容。
问4:内容或条款:保安主管(满分5分) (1)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保安员(满分4分) (1)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关于上述人员要求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是否予以认可呢?
建议: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本项目是公开招标项目,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建议修改为:保安主管(满分5 分)(1)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或保安员证书,得 2分;保安员(满分4分) (1)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安员证书,得1分;满分4分。
答:予以认可。
问5:评分标准第34页人员配备中“ 1、项目经理及2、综合主管 ”中“(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
据2020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知,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认定的。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而本条设置仅认可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偏向性。
建议修改为:(2)具有物业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答:详见上述变更内容。
问6:评分标准第35页人员配备中“4、保安主管:(1)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2)评分标准第36页人员配备中“5、保安员: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
据2020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知,2020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而本条设置仅认可职业资格证书,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偏向性。另二级及以上的保安员统称为保安师,请问保安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7月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已明确说明保安员调整为准入类证书。
保安员资格证是指在特定培训机构通过培训并合格后颁发给保安员的证件,它证明了保安员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安保专业知识和技能;保安员上岗证简称(保安员证)是保安员合法从事保安工作的凭证,也是公安部对保安员身份和素质的证明。两种证书都是个人的专业技能证明,鉴定了其是否具备了从事保安工作的基本能力。而此条评分标准设置仅认可保安员资格证而不认可保安员证,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荣誉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建议修改为(1)具有保安员(或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
答:予以认可。
问7:评分标准第35页人员配备中“4、保安主管:(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 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其中: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县区级的得1分,满分3分。 ”
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不仅包括管理人员,还包括保安、绿化、清洁、会务 等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本条条件设置就是针对保安主管,而保安主管获得安保类的荣誉更能说明其服务能力,也更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请问个人取得的安保类或会务类等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日期:2024年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 (略) 990号416室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100号蜀山 (略) 北楼( (略) (略) 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略) 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SS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蜀山区井岗镇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
1、删除原磋商文件P34页项目经理评分标准第2项:“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得1分”。
2、删除原磋商文件P34页综合主管评分标准第2项:“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得1分”。
3、原磋商文件P34页中:“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修改为:“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5分,满分6分。”
答疑:
问1:2.2 综合评分 “人员配备”中“ 1、项目经理 (2)具有行政、 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和“2、综合主管 (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 1分;”提出疑问和询问。
说明:据了解颁发物业类证书,行政、事业单位中主要颁发部门是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请问应急或公安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认可?人社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等此类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认可?此类证书是物业行业常用证书。
答:详见上述变更内容。
问2:2.2 综合评分“人员配备 ”中 4个人员全部要求具有“ (3)自 2018 年 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其中: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县区级的得1分,满分 3分。”提出疑问和询问。
说明:据了解,安徽省内的行政、事业单位针对物业类个人荣誉颁发次数非常少, (略) 都没有颁发此类荣誉,所以此项设置具有不公平性。认为由物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类个人荣誉也应认可。此条设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3)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事业单位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物业类协会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其中: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县区级的得1分,满分3分。”
答: (略) 优化营商环境导则要求,依照原磋商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3:内容或条款:项目经理(满分6分)(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综合主管(满分6分)(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关于上述人员要求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该类证书通常都是人社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可在技能人才评 (略) 查询的。招标文件如此设置是否有倾向性呢?
建议: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是公开招标项目,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建议修改为:项目经理(满分6分) (2)具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得 1 分; 综合主管(满分6分) (2)具有人社部门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得 1 分。
答:详见上述变更内容。
问4:内容或条款:保安主管(满分5分) (1)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保安员(满分4分) (1)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
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关于上述人员要求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由公安局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是否予以认可呢?
建议: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本项目是公开招标项目,为保证每位投标人的利益,建议修改为:保安主管(满分5 分)(1)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或保安员证书,得 2分;保安员(满分4分) (1)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保安员证书,得1分;满分4分。
答:予以认可。
问5:评分标准第34页人员配备中“ 1、项目经理及2、综合主管 ”中“(2)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
据2020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知,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认定的。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而本条设置仅认可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偏向性。
建议修改为:(2)具有物业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
答:详见上述变更内容。
问6:评分标准第35页人员配备中“4、保安主管:(1)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2)评分标准第36页人员配备中“5、保安员:每提供一个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4分。”
据2020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可知,2020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而本条设置仅认可职业资格证书,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证书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偏向性。另二级及以上的保安员统称为保安师,请问保安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7月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文件已明确说明保安员调整为准入类证书。
保安员资格证是指在特定培训机构通过培训并合格后颁发给保安员的证件,它证明了保安员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安保专业知识和技能;保安员上岗证简称(保安员证)是保安员合法从事保安工作的凭证,也是公安部对保安员身份和素质的证明。两种证书都是个人的专业技能证明,鉴定了其是否具备了从事保安工作的基本能力。而此条评分标准设置仅认可保安员资格证而不认可保安员证,存在以特定的某项荣誉限制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建议修改为(1)具有保安员(或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
答:予以认可。
问7:评分标准第35页人员配备中“4、保安主管:(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 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行政、事业单位颁发的物业类荣誉,其中:市级及以上的得3分,县区级的得1分,满分3分。 ”
因为物业管理服务不仅包括管理人员,还包括保安、绿化、清洁、会务 等部门提供的各项服务。本条条件设置就是针对保安主管,而保安主管获得安保类的荣誉更能说明其服务能力,也更能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请问个人取得的安保类或会务类等荣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日期:2024年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蜀山区井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 (略) 990号416室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 (略) 1100号蜀山 (略) 北楼( (略) (略) 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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