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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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2024-2026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7:5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64-*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安 (略) 4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64-*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64-*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AZ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2024-2026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修改为纸质;

2、“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内容现修改为:

1、投标文件密封

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

2.2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采购公告。

2.3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3.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文件的,不在此列。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金安 (略) 41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1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6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2024-2026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7:5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64-*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安 (略) 4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64-*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64-*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AZ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2024-2026年食堂外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修改为纸质;

2、“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中的内容现修改为:

1、投标文件密封

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有关本项目资料。

2.2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采购公告。

2.3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3.2投标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文件的,不在此列。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更正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金安 (略) 411号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安丰大厦5楼501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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