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变更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变更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5 次
各投标人:
现就“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项目编号:24AT*)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灰水降硬装置是否在防爆区?如果是防爆区,防爆等级是?
答复:在防爆区,防爆等级 IIC T4。
2、问:配电室和控制室是在界区内还是界区外,如果在界区外,距离是多少米?
答复: 界区外,约200米左右。
3、问:考虑一、二期灰水输送管线约900米,是两套气化装置不在一起,二期灰水输送采用自流方式还是压力输送?
答复: 应该考虑加压输送。
4、问:二期灰水回用水输送有投标负责考虑管线还是招标方负责?
答复:由中标方负责送回气化。
5、问:公用工程管线有发标方指出接出点,由中标方引至黑水除硬装置,请发标方明确接出点至黑水降硬装置界区距离。
答复:50米内。
6、问:招标文件中,本次黑水除硬、除硅工程范围是否仅从沉淀槽出水至除硬、除硅装置出水?
答复:除硬装置进水自气化装置澄清槽,出水送回气化装置循环槽。
7、问:请明确沉淀槽的具体位置及距离本项目的距离?
答复:根据设计占地面积待定。
8、问:请明确沉淀槽出水后是自流进入本处理系统还是设置有调节池动力提升进入本系统?
答复:因距离远,澄清池出水应考虑动力提升。
9、问:请明确黑水除硬、除硅系统采用土建结构还是碳钢装置?
答复:不作要求。
10、问:请明确沉淀槽出水中 SS 含量?
答复:出水SS含量应小于进水。
11、问:请明确黑水除硬、除硅系统配套的辅助用房(加药间、污泥脱水间、配电间、中控室、化验室、值班室、药剂储存间等)是否在有效使用面积 900m2范围内?
答复:尽量集中布置。
12、问:请明确处理系统所需要投加的药剂(酸、碱、镁剂、碳酸钠、PAC、PAM 等)是固态还是液态?浓度为多少?
答复:建议液态。
13、问:请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及环评报告等基础资料?
答复:*方提供。
14、问:废水站是否考虑废气处理系统?
答复:暂不作要求。
15、问:一、二期气化装置配套黑水管线约 900 米,此处管道是走管架还是埋地?
答复:考虑架空。
16、问:根据《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4次澄清内容,现增加设计资质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请问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作为设计资质参与投标是否可以?
答复: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仍按照澄清答疑文件执行。
17、问:根据《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 4 次澄清内容,资格业绩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份具有金额达 *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评审内容业绩的描述是“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000 万元的类似气化黑水除硬 EPC 项目业绩”。评分办法业绩要求与资格条件业绩不一致,请问评分办法业绩要求是否同步修改为“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金额达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
答复:评标办法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公告资格业绩同步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每具有1项得3分,满分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金额和主要产品内容的,须另附合同*方盖章证明材料。)”。
18、问:请提供含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总图,以便了解用地红线周边情况;
答复:暂按招标文件选定位置执行,若位置不够就近再增加用地。工艺管线按指标文件执行。
19、问:请提供用地红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答复:参照附件“详勘-焦化三期-勘察报告”进行设计施工。
20、问: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用地红线北侧为制氢站,请提供厂区相关区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以便确认本项目设备仪表是否需要考虑防爆及相应防爆等级。
答复:是防爆区,防爆等级按 IIC T4.进行设计配置电仪设备。
21、问:“保证与考核标准”文件要求废水排放量要符合环评要求,废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请提供环评文件,及有可能产生的废气是否需要收集处理(氨气溢出)?
答复:暂不作要求。
22、问:请明确污泥脱水设备每日工作时间及脱水污泥含水率要求;
答复:含水率小于65%。
23、问:处理装置进水水质除招标文件给定的pH、硬度、总硅外,碱度、钙离子、镁离子、悬浮物、氯离子缺乏数据,请问按以下数据设计,是否同意?
总碱度:300~500mg/l,钙:900mg/l,镁:300mg/l,悬浮物70~120mg/l,氯离子:300mg/l。
答复:可以。
24、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除硬装置产水总硅小于15mg/L;根据我司同类项目经验,同步除硬除硅产水很难稳定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建议采用两级除硅工艺或将降低除硅要求至出水小于50mg/L。
答复:由投标方按小于15mg/L指标,进行设计核算。
25、问:招标文件P21页第10条:多配置两台给水泵及部分阀门应急(具体见清单)是否指的是气化车间采购文件中的低压渣水泵和高压渣水泵?
答复:是的。
26、问:除硬装置出水进入循环水罐,出水自流还是泵送?请明确界限范围?
答复:,参照提供的总图“*醇综合利用项目总图”进行设计配置,来水从一二期澄清槽至本装置,回水至一二期循环槽,因距离蛟远,来水回水应通过设计核算,考虑动力提压。
27、问:循环水罐外排废水自流还是泵送?请明确界限范围?
答复:同26条。
28、问:请明确一、二期气化装置配套黑水管线约900米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复:配套黑水管线约900米是在招标范围内。
29、问:招标文件P27页电气交接点与P21页第14条不一致,请明确供电电缆供货及敷设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复:供电电缆供货及敷设是在招标范围内。
30、问:关于第4次答疑,设计资质为水污染防治*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即符合相关规定,但澄清答疑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是否笔误?
答复: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仍按照澄清答疑文件执行。
31、问:电气疑问:
序号 | 疑问主题 | 招标文件要求 | 问题 | 答复 |
1 | 现有DCS的系统改造 | 总则 12.装置要实现就地和DCS同步控制。 | 问题1:请问新增PLC需要预留的3个通讯接口是什么型式和协议? | 问题1:通讯接口形式为485接口。 问题2:PLC需新增通讯模块。属于投标范围。根据PLC型号配置。 问题3:属于投标范围,*方需负责将plc信号通讯至dcs,(包括线缆铺设,大约200m)后台界面和点位*方负责,授权点足够。 |
2 | 配电柜的要求 | 总则 14.根据设计供电负荷中标方提条件,发标方选择接点,由中标方负责配电柜安装及供电电缆敷设(要考虑母排并柜及防爆要求)。 | 问题:请问本次污水处理装置属于爆炸危险环境吗?请问本次新增配电柜需要与现有配电柜并柜吗?如果需要并柜,请提供现有机柜的尺寸、规格、母排规格、系统参数信息。 | 问题1:是防爆区,防爆等级 按IIC T4.进行设计配置电仪设备。 问题2:需要并柜,*方可先进行报价,后续具体型号以实际为准。 |
3 | 视频系统 | 总则 16.视频监控,全面覆盖。 | 问题:新增工艺区域设置视频监控按独立设置还是需要接入现有视频系统?如果需要接入现有系统,请提供厂内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机柜的定位、端口剩余量详细配置、数据存储时间和当前富余存储容量、机柜剩余空间等信息,以评估是否需要改造现有系统和增加硬件等。如果可以独立与现有视频系统,请提供视频机柜安装位置、距离、数据存储时间要求、显示屏设置等技术要求。 | 1、需要接入现有视频系统;2、视频监控系统机柜位置在150机房,监控点位不足(新增监控需要购买点位),数据存储时间为3个月,当前数据存储无剩余容量(新增监控需要购买存储),机柜空间充足。 |
4 | 就地配电柜的柜型和防护等级 | 6.4.7.3 电气控制要求 | 问题:6.4.7.3条要求均为MNS柜型技术标准,就地配电柜的柜型如采用MNS柜型将不能满足IP65防护等级,请问能否取消6.4.7.5条约束,改成XL-21G固定式机柜以实现防护等级要求、相关技术要求按XL-21G执行? | 配电柜按MNS执行,放置于配电室;操作柜需满足ip65防护等级,放置于现场不强制按mns形式。 |
32、问: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 4 次,明确投标人资格 3.4 条“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份具有金额达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招标文件第五篇,技术评审内容(满分 40 分)序号 4,评审项目“业绩评分项”评审标准“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000 万元的类似气化黑水除硬 EPC 项目业绩,每具有 1 项得3 分,满分 12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金额和主要产品内容的,须另附合同*方盖章证明材料。)我司提出质疑为: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 3.4 条业绩要求与招标文件第五篇技术评审内容业绩评分项存在提供的业绩时间范围要求不一致和业绩认定范围不一致的情况。通过我司多方调研考察,全国气化黑水除硬项目偏少且业绩评分设置较高,业绩评分具有指向性, (略) 难以响应业绩要求。
答复:评标办法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公告资格业绩同步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每具有1项得3分,满分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金额和主要产品内容的,须另附合同*方盖章证明材料。)”。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
招标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5 次
各投标人:
现就“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项目编号:24AT*)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灰水降硬装置是否在防爆区?如果是防爆区,防爆等级是?
答复:在防爆区,防爆等级 IIC T4。
2、问:配电室和控制室是在界区内还是界区外,如果在界区外,距离是多少米?
答复: 界区外,约200米左右。
3、问:考虑一、二期灰水输送管线约900米,是两套气化装置不在一起,二期灰水输送采用自流方式还是压力输送?
答复: 应该考虑加压输送。
4、问:二期灰水回用水输送有投标负责考虑管线还是招标方负责?
答复:由中标方负责送回气化。
5、问:公用工程管线有发标方指出接出点,由中标方引至黑水除硬装置,请发标方明确接出点至黑水降硬装置界区距离。
答复:50米内。
6、问:招标文件中,本次黑水除硬、除硅工程范围是否仅从沉淀槽出水至除硬、除硅装置出水?
答复:除硬装置进水自气化装置澄清槽,出水送回气化装置循环槽。
7、问:请明确沉淀槽的具体位置及距离本项目的距离?
答复:根据设计占地面积待定。
8、问:请明确沉淀槽出水后是自流进入本处理系统还是设置有调节池动力提升进入本系统?
答复:因距离远,澄清池出水应考虑动力提升。
9、问:请明确黑水除硬、除硅系统采用土建结构还是碳钢装置?
答复:不作要求。
10、问:请明确沉淀槽出水中 SS 含量?
答复:出水SS含量应小于进水。
11、问:请明确黑水除硬、除硅系统配套的辅助用房(加药间、污泥脱水间、配电间、中控室、化验室、值班室、药剂储存间等)是否在有效使用面积 900m2范围内?
答复:尽量集中布置。
12、问:请明确处理系统所需要投加的药剂(酸、碱、镁剂、碳酸钠、PAC、PAM 等)是固态还是液态?浓度为多少?
答复:建议液态。
13、问:请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及环评报告等基础资料?
答复:*方提供。
14、问:废水站是否考虑废气处理系统?
答复:暂不作要求。
15、问:一、二期气化装置配套黑水管线约 900 米,此处管道是走管架还是埋地?
答复:考虑架空。
16、问:根据《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4次澄清内容,现增加设计资质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请问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作为设计资质参与投标是否可以?
答复: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仍按照澄清答疑文件执行。
17、问:根据《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 4 次澄清内容,资格业绩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份具有金额达 *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而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办法-技术评审内容业绩的描述是“投标人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000 万元的类似气化黑水除硬 EPC 项目业绩”。评分办法业绩要求与资格条件业绩不一致,请问评分办法业绩要求是否同步修改为“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金额达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
答复:评标办法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公告资格业绩同步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每具有1项得3分,满分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金额和主要产品内容的,须另附合同*方盖章证明材料。)”。
18、问:请提供含本项目用地红线的总图,以便了解用地红线周边情况;
答复:暂按招标文件选定位置执行,若位置不够就近再增加用地。工艺管线按指标文件执行。
19、问:请提供用地红线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答复:参照附件“详勘-焦化三期-勘察报告”进行设计施工。
20、问: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用地红线北侧为制氢站,请提供厂区相关区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以便确认本项目设备仪表是否需要考虑防爆及相应防爆等级。
答复:是防爆区,防爆等级按 IIC T4.进行设计配置电仪设备。
21、问:“保证与考核标准”文件要求废水排放量要符合环评要求,废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排放标准等相关要求,请提供环评文件,及有可能产生的废气是否需要收集处理(氨气溢出)?
答复:暂不作要求。
22、问:请明确污泥脱水设备每日工作时间及脱水污泥含水率要求;
答复:含水率小于65%。
23、问:处理装置进水水质除招标文件给定的pH、硬度、总硅外,碱度、钙离子、镁离子、悬浮物、氯离子缺乏数据,请问按以下数据设计,是否同意?
总碱度:300~500mg/l,钙:900mg/l,镁:300mg/l,悬浮物70~120mg/l,氯离子:300mg/l。
答复:可以。
24、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除硬装置产水总硅小于15mg/L;根据我司同类项目经验,同步除硬除硅产水很难稳定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建议采用两级除硅工艺或将降低除硅要求至出水小于50mg/L。
答复:由投标方按小于15mg/L指标,进行设计核算。
25、问:招标文件P21页第10条:多配置两台给水泵及部分阀门应急(具体见清单)是否指的是气化车间采购文件中的低压渣水泵和高压渣水泵?
答复:是的。
26、问:除硬装置出水进入循环水罐,出水自流还是泵送?请明确界限范围?
答复:,参照提供的总图“*醇综合利用项目总图”进行设计配置,来水从一二期澄清槽至本装置,回水至一二期循环槽,因距离蛟远,来水回水应通过设计核算,考虑动力提压。
27、问:循环水罐外排废水自流还是泵送?请明确界限范围?
答复:同26条。
28、问:请明确一、二期气化装置配套黑水管线约900米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复:配套黑水管线约900米是在招标范围内。
29、问:招标文件P27页电气交接点与P21页第14条不一致,请明确供电电缆供货及敷设是否在招标范围内?
答复:供电电缆供货及敷设是在招标范围内。
30、问:关于第4次答疑,设计资质为水污染防治*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即符合相关规定,但澄清答疑为“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是否笔误?
答复: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仍按照澄清答疑文件执行。
31、问:电气疑问:
序号 | 疑问主题 | 招标文件要求 | 问题 | 答复 |
1 | 现有DCS的系统改造 | 总则 12.装置要实现就地和DCS同步控制。 | 问题1:请问新增PLC需要预留的3个通讯接口是什么型式和协议? | 问题1:通讯接口形式为485接口。 问题2:PLC需新增通讯模块。属于投标范围。根据PLC型号配置。 问题3:属于投标范围,*方需负责将plc信号通讯至dcs,(包括线缆铺设,大约200m)后台界面和点位*方负责,授权点足够。 |
2 | 配电柜的要求 | 总则 14.根据设计供电负荷中标方提条件,发标方选择接点,由中标方负责配电柜安装及供电电缆敷设(要考虑母排并柜及防爆要求)。 | 问题:请问本次污水处理装置属于爆炸危险环境吗?请问本次新增配电柜需要与现有配电柜并柜吗?如果需要并柜,请提供现有机柜的尺寸、规格、母排规格、系统参数信息。 | 问题1:是防爆区,防爆等级 按IIC T4.进行设计配置电仪设备。 问题2:需要并柜,*方可先进行报价,后续具体型号以实际为准。 |
3 | 视频系统 | 总则 16.视频监控,全面覆盖。 | 问题:新增工艺区域设置视频监控按独立设置还是需要接入现有视频系统?如果需要接入现有系统,请提供厂内现有视频监控系统机柜的定位、端口剩余量详细配置、数据存储时间和当前富余存储容量、机柜剩余空间等信息,以评估是否需要改造现有系统和增加硬件等。如果可以独立与现有视频系统,请提供视频机柜安装位置、距离、数据存储时间要求、显示屏设置等技术要求。 | 1、需要接入现有视频系统;2、视频监控系统机柜位置在150机房,监控点位不足(新增监控需要购买点位),数据存储时间为3个月,当前数据存储无剩余容量(新增监控需要购买存储),机柜空间充足。 |
4 | 就地配电柜的柜型和防护等级 | 6.4.7.3 电气控制要求 | 问题:6.4.7.3条要求均为MNS柜型技术标准,就地配电柜的柜型如采用MNS柜型将不能满足IP65防护等级,请问能否取消6.4.7.5条约束,改成XL-21G固定式机柜以实现防护等级要求、相关技术要求按XL-21G执行? | 配电柜按MNS执行,放置于配电室;操作柜需满足ip65防护等级,放置于现场不强制按mns形式。 |
32、问: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第 4 次,明确投标人资格 3.4 条“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1 份具有金额达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招标文件第五篇,技术评审内容(满分 40 分)序号 4,评审项目“业绩评分项”评审标准“投标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000 万元的类似气化黑水除硬 EPC 项目业绩,每具有 1 项得3 分,满分 12 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金额和主要产品内容的,须另附合同*方盖章证明材料。)我司提出质疑为: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 3.4 条业绩要求与招标文件第五篇技术评审内容业绩评分项存在提供的业绩时间范围要求不一致和业绩认定范围不一致的情况。通过我司多方调研考察,全国气化黑水除硬项目偏少且业绩评分设置较高,业绩评分具有指向性, (略) 难以响应业绩要求。
答复:评标办法业绩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公告资格业绩同步修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每具有1项得3分,满分1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时间、金额和主要产品内容的,须另附合同*方盖章证明材料。)”。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
招标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4 次
各投标人:
现就“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项目编号:24AT*)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进行回复和澄清,具体如下:
1、问:投标人资格 3.1 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我司提出质疑为:依据项目概况规模及建设内容,请问本项目属性是属于建筑工程还是环保工程?发包序列是施工总承包还是专业承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总承包资质序列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也不能混用,也不能是或者的关系,故招标文件设置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合理,且资质等级也不合理。我司建议:根据该项目投资额及建设规模建议施工资质改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答复:仍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
2、问:投标人资格3条“是否缺失设计资质要求”。我司提出质疑为: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技术要求明确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组织形式发包,根据《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资质应同时包含相对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且应设置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仅设置施工资质、招标文件全文也没有对项目经理提出要求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我司建议:增加设计资质及项目经理资信要求,设计资质为水污染防治*级及以上设计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及相关工程业绩。
答复:增加设计资质,资质要求内容“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问:投标人资格3.4条“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 1月1日以来1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我司提出质疑为:招标文件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如何类似,模糊不清,没有界定清楚,存在评委评审不统一或不准确判定的风险。我司建议:根据本项目的属性建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1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治理)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答复:明确业绩类型,业绩要求内容“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1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修改为“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1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污、废水处理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问:投标人资格 3.5 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我司提出质疑为:根据近年国家、省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发改委、住建部门、营商环境部门)出台的招投标相关规章、政策性文件【例如《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 (略) 通用做法,对技术工艺要求复杂、重大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均在一定程度上支持、鼓励和要求联合体投标,加强同类别、各类别建筑业企业合作协同发展,组建联合体共 (略) 场经营范围,扩大竞争范围,提质提效,并着力培育一批即经验丰富又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本项目明确不接受联合体,与现在的大环境相违背,限制和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含联合体),也不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文件精神,特别是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我司建议: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 2 家,以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同时以实现专业企业干专业的事、强强联合,扩大竞争范围的目标。
答复: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各自专业的资质等级确定,而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3.3条施工及建设工期内容“招标方负责组织实施灰水降硬装置的土建施工建设,包括水池、厂房、设备基础、暖通、地沟、预埋件、管架基础等所有土建施工。投标方负责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及自控系统、电信等各专业安装。”修改为:“投标方负责组织实施灰水降硬装置的土建施工建设,包括水池、厂房、设备基础、暖通、地沟、预埋件、管架基础等所有土建施工;负责设备、管道、电气、仪表及自控系统、电信等各专业安装。”
6、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7、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
招标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2024年4月25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8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3 次
各投标人:
现就“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招标编号:24AT*)招标文件中对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本项目控制价:人民币*元(含增值税,含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
招标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日 期:2024年4月11日
招标编号:24AT*
安徽安天利信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其气化黑水除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黑水除硬项目总体方案按照2套气化黑水处理装置规模考虑,项目设计规模为2*200m3/h总计400m3/h水处理量,水回收率≥98%,采用常规化学工艺法处理,进行除硬除硅。 (略) 线:气化灰水从气化炉出来后进入沉降槽,沉降槽出水 (略) : (略) 进入黑水除硬装置进行除硬、降浊处理,单套200m3/h,出水进入循环水罐; (略) 直接进入循环水罐,两路平衡后系统再循环利用,循环水罐外排废水单套40~45m3/h至污水处理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标段划分:1个。
3、本项目为电子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1份具有金额达*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相关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通 (略) (略) 及 (略) 站查询,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围标、串标、行贿谋取中标,转包或违法分包、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转让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中标后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违法、违纪、严重违约行为,无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 (略) 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售后不退,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安天智采系统中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具体见“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资料下载”栏目--“安天智采投标人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1-*/*/0551-*)。
6.2供应商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企业法人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东侧1楼大厅集中办理点)或网上直接办理,联系电话:0551-*,CA办理须知详见安天智采系统“CA办理须知要求”。
6.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安天智采 (略) ”资料下载页面(http://**)下载,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更新前务必将杀毒软件及安全卫士退出,否则会导致更新失败),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5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之前通过“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进入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系统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电子投标文件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7.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开标时投标单位需使用授数字证书电子锁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及时登录安天智采在线开标系统(登*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进入开标系统或者点击http://**链接进入)进行签到,并按照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
八、温馨提示: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http://**)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 (略) 登录“安天智采电子交易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在线缴纳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 (略) 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天智采申请变更(安天智采技术人员联系电话:0551-*/*/0551-*),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投标人/供应商责任自负。
8.2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CA办理须知》(http://**%E5%8A%9E%E7%90%86%E9%A1%BB%E7%9F%A5)。咨询电话:0551-*。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联 系 人:张工、付工
电 话:0561-*
招标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 系 人:张工、刘工
电 话:0551-*、0551-*
电子邮件:*@*q.com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www.http://**)、安天智采(http://**)、中国 (略) (http://**)网上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2 次
各投标人:
现就“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招标编号:24AT*)招标文件中对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
招标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0日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第 1 次
各投标人:
现就“ (略) 气化黑水除硬项目”(招标编号:24AT*)招标文件中对部分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4月10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单位: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略) 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9室
项目联系人:张工、刘工
电话:0551-*
招标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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