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于2024年4月29日 (略) (略) 聘请2024-2026年度非诉法律专项事务项目采购公告,现对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合同草案》中的第六条”付款方式“中的第二款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原内容:(二)服务费按以下第 1 项支付。 更正为:(二)服务费按以下第 2 项支付; 2.其他内容不变,详见附件。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略) (略) 聘请2024-2026年度非诉法律专项事务项目采购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聘请2024-2026年度非诉法律专项事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项目需求,拟采购供应商为我司提供花都区赤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以及其余9个外拓项目的法律专项事务服务,详见服务清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提出建议、律师函、草拟审核合同、参与协商、谈判,协助处理纠纷、争议等非诉讼服务。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为准,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 (略) 授权。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0: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十一、其他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采购方: (略) (略)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我司于2024年4月29日 (略) (略) 聘请2024-2026年度非诉法律专项事务项目采购公告,现对采购文件中第六章《合同草案》中的第六条”付款方式“中的第二款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原内容:(二)服务费按以下第 1 项支付。 更正为:(二)服务费按以下第 2 项支付; 2.其他内容不变,详见附件。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略) (略) 聘请2024-2026年度非诉法律专项事务项目采购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聘请2024-2026年度非诉法律专项事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项目需求,拟采购供应商为我司提供花都区赤坭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以及其余9个外拓项目的法律专项事务服务,详见服务清单。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提出建议、律师函、草拟审核合同、参与协商、谈判,协助处理纠纷、争议等非诉讼服务。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为准,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 (略) 授权。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响应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10: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十一、其他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快递邮寄或现场递交。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花都区秀全街工业大道岐山村致富街3号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
采购方: (略) (略)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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