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石井街道公共事务中心石井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A包更正公告
坪山区石井街道公共事务中心石井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A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公共事务中心石井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评分表中 评分因素
上一年度投标人运营同类社工服务项目评估成绩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所运营的项目在2023年度由区级或以上主管单位或项目购买方(包含具体业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考核评估结果中,评估结果为A(或优秀)的得100分; 评估结果为B(或良好)的得60分; 评估结果为C(或合格)的得40分; 评估为D(或不合格)的,或者没参加评估的不得分。 以上得分累计得分为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官方评估结果通知或公示结果截图,原件备查。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现更正为:
上一年度投标人运营同类社工服务项目评估成绩 | 3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在所运营的项目在2023年度由区级或以上主管单位或项目购买方(包含具体业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考核评估结果: 1、位列第一等级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00分; 2、位列第二等级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60分; 3、位列第三等级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40分; 4、其他不得分。 以上可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审标准: 1、提供相关评估结果通知或公示结果截图,原件备查; 2、关于评估等级的说明:根据评估结果的描述进行划分,如描述为A、B、C等,则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级;如描述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则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级;如描述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则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级;以评估部门各自的评价体系和评估结果(等级)划分为准,如有其他评价描述的,按照该评价体系的档次评价进行排名,依次类推;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 评分表中 评分因素
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人员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 1.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分10分; 3.(在满足实质性要求7人具备中级社工证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具有中级社工师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分40分; 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应急救援员、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婚姻家庭调解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经验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涉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 (略) 查询记录扫描件(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 (略) 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 (略) 站(http://**)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涉及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出具社工工作相关业绩合同作为证明资料,若业绩合同体现不出来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可提供合同或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证明文件; 4.其他证书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现更正为:
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人员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 1.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分10分; 3.(在满足实质性要求7人具备中级社工证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具有中级社工师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分40分; 4.拟安排人员具备国内合法机构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应急救援员、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婚姻家庭调解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经验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以上得分累计,同一人员可重复计分,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涉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 (略) 查询记录扫描件(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 (略) 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 (略) 站(http://**)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涉及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出具社工工作相关业绩合同作为证明资料,若业绩合同未体现相关人员信息的,可提供合同*方或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证明文件; 4.其他证书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三)原招标文件 评分表中 评分因素
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合能力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从社会(非政府)渠道筹集项目资源开展服务的能力。每提供一项通过社会(非政府)资源筹集的项目(各项目所涉及的资源方不得重复),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合能力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从社会(非政府)渠道筹集项目资源开展服务的能力。每提供一项通过社会(非政府)资源筹集的项目的,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四)原招标文件 六、实质性条款表述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1 | 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中★人员类别★团队人员必备条件 |
2 |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1.*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项目合同期一年,项目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13位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费用(人力成本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
现更正为: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1 | 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中★人员类别★数量★团队人员必备条件 |
2 |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1.*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项目合同期一年,项目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13位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费用(人力成本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
注: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中涉及到的同类问题的也一并进行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坪山区石井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坪 (略) 271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坪山分公司
地址: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
(略)
(略) 坪山分公司
2024年05月0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石井街道公共事务中心石井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评分表中 评分因素
上一年度投标人运营同类社工服务项目评估成绩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所运营的项目在2023年度由区级或以上主管单位或项目购买方(包含具体业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考核评估结果中,评估结果为A(或优秀)的得100分; 评估结果为B(或良好)的得60分; 评估结果为C(或合格)的得40分; 评估为D(或不合格)的,或者没参加评估的不得分。 以上得分累计得分为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官方评估结果通知或公示结果截图,原件备查。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相关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
现更正为:
上一年度投标人运营同类社工服务项目评估成绩 | 3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在所运营的项目在2023年度由区级或以上主管单位或项目购买方(包含具体业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项目考核评估结果: 1、位列第一等级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00分; 2、位列第二等级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60分; 3、位列第三等级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40分; 4、其他不得分。 以上可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审标准: 1、提供相关评估结果通知或公示结果截图,原件备查; 2、关于评估等级的说明:根据评估结果的描述进行划分,如描述为A、B、C等,则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级;如描述为“五星”、“四星”、“三星”的,则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级;如描述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则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等级;以评估部门各自的评价体系和评估结果(等级)划分为准,如有其他评价描述的,按照该评价体系的档次评价进行排名,依次类推;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 |
(二)原招标文件 评分表中 评分因素
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人员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 1.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分10分; 3.(在满足实质性要求7人具备中级社工证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具有中级社工师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分40分; 4.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应急救援员、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婚姻家庭调解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经验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以上人员不重复计,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涉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 (略) 查询记录扫描件(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 (略) 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 (略) 站(http://**)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涉及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出具社工工作相关业绩合同作为证明资料,若业绩合同体现不出来项目负责人信息的,可提供合同或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证明文件; 4.其他证书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现更正为:
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人员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 1.具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分10分; 3.(在满足实质性要求7人具备中级社工证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人具有中级社工师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分40分; 4.拟安排人员具备国内合法机构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应急救援员、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婚姻家庭调解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5.项目团队成员具有2年或以上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经验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以上得分累计,同一人员可重复计分,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的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1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涉及学历的,提供学历证 (略) 查询记录扫描件( (略) 无法查询的,还 (略) 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 (略) 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 (略) 站(http://**)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涉及工作经验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出具社工工作相关业绩合同作为证明资料,若业绩合同未体现相关人员信息的,可提供合同*方或被服务单位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证明文件; 4.其他证书均要求提供扫描件( (略) 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三)原招标文件 评分表中 评分因素
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合能力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从社会(非政府)渠道筹集项目资源开展服务的能力。每提供一项通过社会(非政府)资源筹集的项目(各项目所涉及的资源方不得重复),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现更正为:
机构的社会支持及资源整合能力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从社会(非政府)渠道筹集项目资源开展服务的能力。每提供一项通过社会(非政府)资源筹集的项目的,得10分,最高得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提供项目合同协议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四)原招标文件 六、实质性条款表述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1 | 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中★人员类别★团队人员必备条件 |
2 |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1.*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项目合同期一年,项目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13位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费用(人力成本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
现更正为:
序号 | 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 |
1 | 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中★人员类别★数量★团队人员必备条件 |
2 | ★(1)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11.*元(大写: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项目合同期一年,项目费用价格包含但不限13位工作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费用(人力成本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
注: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中涉及到的同类问题的也一并进行修改;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一致,以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做好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坪山区石井街道公共事务中心
地址: (略) 坪 (略) 271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坪山分公司
地址: (略) 坪山区龙田街 (略) 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55-*
(略)
(略) 坪山分公司
2024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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