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更正公告
牡丹江医学院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饶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爱民区通乡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饶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解薇薇 045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ZB-2024-04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并更正采购需求原文
黑龙江 (略) 受 (略) 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编号:ZLZB-2024-0447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 |
空闲档口(2-6.7)经营权 | 详见附件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黑龙江 (略) ;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9点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开启时间:2024年5月17日9点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备注:所有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项目经办人:黑龙江 (略) 联系方式:0453-*
采购单位联系人:饶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供应商响应情况等方面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质疑答复工作。
八、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 (略)
九、联系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 (略)
地址: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联系人:解薇薇
联系电话:0453-*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方式:饶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联系方式:解薇薇 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老师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饶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爱民区通乡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饶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解薇薇 045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ZB-2024-04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2024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并更正采购需求原文
黑龙江 (略) 受 (略) 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略) 餐饮中心空闲档口(2-6.7)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编号:ZLZB-2024-0447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 |
空闲档口(2-6.7)经营权 | 详见附件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黑龙江 (略) ;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9点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开启时间:2024年5月17日9点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备注:所有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项目经办人:黑龙江 (略) 联系方式:0453-*
采购单位联系人:饶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供应商响应情况等方面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质疑答复工作。
八、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 (略)
九、联系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 (略)
地址:黑龙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联系人:解薇薇
联系电话:0453-*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 (略) 爱民区通乡街3号
联系方式:饶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西安区 (略) 新安街荣锦名都7号 (略)
联系方式:解薇薇 0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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