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诸暨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大爽公路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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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诸暨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大爽公路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2024年诸暨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大爽公路)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06 12:30 浏览次数:
关于20 (略) (略) 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 (略) )施工招标的补充公告

20 (略) (略) 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 (略) )施工招标已于2024年4月30 (略) 公共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前附表第25项

25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村)后,由村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全过程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若无法提供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相应工程结算审计时无条件取消相关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且经有关部门审计后及上级拨款到(村)后14日内由村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2、按照浙人社发〔2022〕14号文、浙建〔2020〕7号文、诸政办发〔2022〕39号文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

修改为

25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全过程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若无法提供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相应工程结算审计时无条件取消相关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且经有关部门审计后及上级拨款到位后14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2、按照浙人社发〔2022〕14号文、浙建〔2020〕7号文、诸政办发〔2022〕39号文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

2、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若涉及此处的,均作同样修改。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略) 陈宅镇人民政府 浙江 (略)

2024年5月6日

信息来源: (略) (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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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诸暨市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大爽公路)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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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 (略) (略) 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 (略) )施工招标的补充公告

20 (略) (略) 大中修工程(陈宅镇枫山- (略) )施工招标已于2024年4月30 (略) 公共 (略) 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前附表第25项

25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村)后,由村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全过程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若无法提供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相应工程结算审计时无条件取消相关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且经有关部门审计后及上级拨款到(村)后14日内由村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2、按照浙人社发〔2022〕14号文、浙建〔2020〕7号文、诸政办发〔2022〕39号文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

修改为

25

工程价款

支付方式

1、工程验收合格且上级拨款到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经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全过程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若无法提供隐蔽工程相关影像资料,相应工程结算审计时无条件取消相关隐蔽工程的工程量)且经有关部门审计后及上级拨款到位后14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5%,余下的1.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及时修复,如承包人不修复,由发包人修复, 所需费用在质量保证(修)金中扣除。结算时必须持有国家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2、按照浙人社发〔2022〕14号文、浙建〔2020〕7号文、诸政办发〔2022〕39号文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资金管理,设立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房屋建筑、装饰、桥梁为20%,公路、水运、水利工程(不含河道工程)为15%,河道、给排水工程为14%,隧道工程、道路桥梁组合工程为12%,城市轨道土建工程为10%,道路工程为8%。

2、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若涉及此处的,均作同样修改。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略) 陈宅镇人民政府 浙江 (略)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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