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一标 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根据《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原招标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修改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鹤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亿诚 (略) 2024年05月06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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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一标 段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根据《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原招标公告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6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修改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片区)森林防火生物隔离带建设项目已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鹤峰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亿诚 (略) 2024年05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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