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道松花江上游段浅滩疏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头道松花江上游段浅滩疏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头道松花江上游段浅滩疏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本项目的合同工期(1)勘察报告的提交日期约定:2024年7月16日前,向*方提交最终勘测成果,勘测成果需通过*方邀请的第三方勘测专家验收通过。(2)设计文件的提交日期约定: 2024年8月16日前,向*方提交航道养护工程技术方案。”更正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前提交勘测设计成果,组织专家通过验收,2024年8月16日前提供最终技术方案。”
更正日期:2024年5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地址: (略) 吉林大街66号
联系方式:韩卫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交通 (略)
地址: (略) 经 (略) 1555号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传明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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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头道松花江上游段浅滩疏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本项目的合同工期(1)勘察报告的提交日期约定:2024年7月16日前,向*方提交最终勘测成果,勘测成果需通过*方邀请的第三方勘测专家验收通过。(2)设计文件的提交日期约定: 2024年8月16日前,向*方提交航道养护工程技术方案。”更正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前提交勘测设计成果,组织专家通过验收,2024年8月16日前提供最终技术方案。”
更正日期:2024年5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地址: (略) 吉林大街66号
联系方式:韩卫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交通 (略)
地址: (略) 经 (略) 1555号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传明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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