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
计*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
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
供)。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
(略) 的行贿犯罪 (略) 页截图(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投标人在“ (略) (略) ” (略) 中被列入黑名单
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是联合
体各方均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
3.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最近
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
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9.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本招标公
告3.1.2条要求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
施;
3.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