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EPC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安庆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EPC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安庆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EPC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安庆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EPC(项目编号:H0GC24A01G068 )”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一是关于设计奖项和施工奖项的有关疑问。 招标文件P30中评分因素奖项的原文描述: 设计奖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承接过的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设计类奖项,每有 1 个得 2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施工奖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承建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鲁班奖(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或省级“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每有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疑问:原文描述投标人承建(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的荣誉满足加分要求,投标人若为参建单位或分包单位获得的荣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二是关于投标限价的疑问。 本项目发布的第一阶段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总造价为*.43(含暂列金(计税)*元、专业工程暂估价(计税)*元),其中:土建工程*.83元、景观工程*.08元,安装工程*.52元。经查阅最高投标限价的总说明及工程造价计算明细,工程总造价中仅为工程费用,未计算工程总承包其他费。而投标人须知11.3“合同价款结算”的第6条中为“本项目中标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查费用以及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在前述项费用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以上不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 001-2022)第5.2.6条的规定。
答:本项目类别为工程总承包(EPC),第一阶段发布的工程量为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综合考虑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3.三是关于项目时长的疑问。本项目分四个阶段实施,时间跨度长,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涨幅难以估计,总承包单位承担了巨大风险。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后的调整办法。 以上不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号)的规定。
答:本项目类别为工程总承包(EPC),价格结算详见投标人须知11.3,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4.关于施工业绩的提问:本公司业绩合同明确项目所在地为老街,历史资料均可查询,与招标要求类型相符,但合同名称中未完整体现“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关键词,合同内容中明确工程内容部分包含新建仿古建筑、建筑仿古改造、综合管线、绿化、亮化提升等,该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单位业绩要求?
答: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技术指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上述资料应能体现工程建设内容为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或古城保护与更新或仿古建筑工程或古建筑修缮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迎 (略) 168号-9号
联系人:严雅迪
联系方式:0556-*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 (略) 迎江 (略) 269号
联系人:程邦强
联系方式: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宜 (略)
地址: (略) 大 (略) 213号交易一部
联系人:吴群
联系方式:0556-*
2024年5月6日
安庆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EPC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
编号:001
各投标人:
“安庆大观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EPC(项目编号:H0GC24A01G068 )”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1.一是关于设计奖项和施工奖项的有关疑问。 招标文件P30中评分因素奖项的原文描述: 设计奖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承接过的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设计类奖项,每有 1 个得 2分,此项最多得 2 分。 施工奖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承建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鲁班奖(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或“国家优质工程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或省级“黄山杯”(外省等同于黄山杯),每有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2分。 疑问:原文描述投标人承建(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的荣誉满足加分要求,投标人若为参建单位或分包单位获得的荣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二是关于投标限价的疑问。 本项目发布的第一阶段单项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汇总表中总造价为*.43(含暂列金(计税)*元、专业工程暂估价(计税)*元),其中:土建工程*.83元、景观工程*.08元,安装工程*.52元。经查阅最高投标限价的总说明及工程造价计算明细,工程总造价中仅为工程费用,未计算工程总承包其他费。而投标人须知11.3“合同价款结算”的第6条中为“本项目中标人承担的施工图设计费、施工图审查等各类审查费用以及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在前述项费用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以上不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CCEAS 001-2022)第5.2.6条的规定。
答:本项目类别为工程总承包(EPC),第一阶段发布的工程量为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已综合考虑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3.三是关于项目时长的疑问。本项目分四个阶段实施,时间跨度长,建筑工程材料价格的涨幅难以估计,总承包单位承担了巨大风险。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约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和超出风险范围后的调整办法。 以上不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号)的规定。
答:本项目类别为工程总承包(EPC),价格结算详见投标人须知11.3,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
4.关于施工业绩的提问:本公司业绩合同明确项目所在地为老街,历史资料均可查询,与招标要求类型相符,但合同名称中未完整体现“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关键词,合同内容中明确工程内容部分包含新建仿古建筑、建筑仿古改造、综合管线、绿化、亮化提升等,该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施工单位业绩要求?
答: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有效反映业绩的技术指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部分。上述资料应能体现工程建设内容为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工程(或古城保护与更新或仿古建筑工程或古建筑修缮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进行评审。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迎 (略) 168号-9号
联系人:严雅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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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 (略) 迎江 (略) 269号
联系人:程邦强
联系方式:0556-*
2.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皖宜 (略)
地址: (略) 大 (略) 213号交易一部
联系人: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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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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