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院区一期专用订制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高新院区一期专用订制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区一期专用订制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9 10:00:00,更正为:2024-05-2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9 10:00:00,更正为:2024-05-28 10:00:00。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三、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六、★商务要求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验收标准:进行更正:

“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变更为:“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该项目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参数验证(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实物进行抽样,经采购人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其检测报告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验证通过。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证未通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及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

(三)具体更正内容以更正后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备案编号:**[2024]*;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3.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中 (略)

地址: (略) 武侯 (略) 四段51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 (略) 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02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或*转8803

四川 (略)

2024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区一期专用订制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5-09 10:00:00,更正为:2024-05-2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5-09 10:00:00,更正为:2024-05-28 10:00:00。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中三、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六、★商务要求中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验收标准:进行更正:

“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变更为:“5.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该项目验收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参数验证(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实物进行抽样,经采购人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其检测报告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验证通过。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证未通过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将追究其违约及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

(三)具体更正内容以更正后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自行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备案编号:**[2024]*;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3.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中 (略)

地址: (略) 武侯 (略) 四段51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 (略) 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02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或*转8803

四川 (略)

2024年05月06日


相关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