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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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农业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19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丽梅、刘杰、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农业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博恒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丽梅、刘杰、陈东英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A2.2 食材采购保障:投标人具有定点食材供应商(至少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冻品、猪肉、调味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面类),每提供任意一个月定点食品原料采购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3)定点供货商给投标人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发票须体现对应的供货品类、数量、金额,且开票月份时间须为连续三个月)。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A2.2 食材采购保障:投标人具有定点食材供应商(至少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冻品、猪肉、调味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面类),每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定点食品原料采购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3)定点供货商给投标人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发票须体现对应的供货品类、数量、金额,且开票月份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农业 (略)      

地址: (略) (略) 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联系方式:王博恒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丽梅、刘杰、陈东英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刘杰、陈东英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福建农业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8:19
首次公告日期 **日 更正日期 **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丽梅、刘杰、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农业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博恒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丽梅、刘杰、陈东英059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A2.2 食材采购保障:投标人具有定点食材供应商(至少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冻品、猪肉、调味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面类),每提供任意一个月定点食品原料采购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3)定点供货商给投标人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发票须体现对应的供货品类、数量、金额,且开票月份时间须为连续三个月)。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A2.2 食材采购保障:投标人具有定点食材供应商(至少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冻品、猪肉、调味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面类),每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定点食品原料采购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3)定点供货商给投标人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发票须体现对应的供货品类、数量、金额,且开票月份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农业 (略)      

地址: (略) (略) 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联系方式:王博恒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丽梅、刘杰、陈东英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刘杰、陈东英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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