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益新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化门店软硬件建设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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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益新桥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数字化门店软硬件建设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变更


本比选项目为华益新桥(北京) (略) 数字化门店软硬件建设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比选人为华益新桥(北京)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略) 民对体育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通过LED大屏展示技术,实现数字门店在商业综合体中的有效推广与顾客吸引,提升门店的知名度和客流量。本项目采购LED显示屏、互动地砖屏、云发布系统软硬件、配电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作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首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后续合同有效期根据*方考核结果签署。

1.2采购预算:以框架协议期内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选人数量:原则最终不超过5家参选单位中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不足5(含)家时,入围2家中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为6(含)-7(含)家时,入围3家中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为8(含)-9(含)家时,入围4家中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为10家(含)以上时,入围5家中选人。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比选文件报价表。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参选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3年)原件。

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丰台区南方庄*56号通建大厦】。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ufeng.*@*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模板);

(4)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5)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汇款须公对公汇款,汇款时须标明项目简称和费用名称“项目简称+标书费”,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6)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五、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南方庄*56号通建大厦711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华益新桥(北京) (略)

地址: (略) 丰台 (略) *12号

邮编:*

比选人联系人:孙先生

比选人联系方式:010- *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南方庄*56号通建大厦

邮编:*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峰、马岩鹏、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

邮箱:sufeng.*@*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 (略)

账 号:*7521

开户行联号:*

2024年5月7日

, (略)


本比选项目为华益新桥(北京) (略) 数字化门店软硬件建设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比选人为华益新桥(北京)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略) 民对体育活动的参与度和关注度,通过LED大屏展示技术,实现数字门店在商业综合体中的有效推广与顾客吸引,提升门店的知名度和客流量。本项目采购LED显示屏、互动地砖屏、云发布系统软硬件、配电设备及相关配套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作有效期: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首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后续合同有效期根据*方考核结果签署。

1.2采购预算:以框架协议期内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中选人数量:原则最终不超过5家参选单位中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不足5(含)家时,入围2家中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为6(含)-7(含)家时,入围3家中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为8(含)-9(含)家时,入围4家中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人为10家(含)以上时,入围5家中选人。

1.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6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比选文件报价表。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二、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参选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3年)原件。

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丰台区南方庄*56号通建大厦】。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ufeng.*@*hinaccs.cn,获取报名文件填写模板。

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章的财务信息原件及EXCEL电子可编辑版(须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模板);

(4)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5)购买标书费用的汇款凭证(汇款须公对公汇款,汇款时须标明项目简称和费用名称“项目简称+标书费”,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6)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五、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丰台区南方庄*56号通建大厦711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 (略) (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比选人:华益新桥(北京) (略)

地址: (略) 丰台 (略) *12号

邮编:*

比选人联系人:孙先生

比选人联系方式:010- *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南方庄*56号通建大厦

邮编:*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峰、马岩鹏、郭宇宁、滕文明

联系电话:*

邮箱:sufeng.*@*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中国 (略)

账 号:*7521

开户行联号:*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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