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投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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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投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更正

第一次变更内容

公告信息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变更为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2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内容。;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变更说明 一、原公告中第六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更为以下内容: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2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内容。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二、响应文件中对于“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截图的要求变更为本单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平台的查询截图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广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城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协助我司进行合同审核、合同谈判、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和法律审查等工作,建立法律纠纷预防机制,及时处理已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实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等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含诉讼案件),进行法律可行性的意见咨询、审查和论证,并对公司日常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
2.公司规章制度、企业内控体系、发展规划策略等内容提出法律层面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3.拟定合 (略) 相关合同,协助修订及审核合同或协议,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4.根据公司要求,应邀参加决策层的有关会议,对会议涉及的法律问题临场作出解答或稍后提供专业意见;
5.应邀参与重大经营事项的谈判;
6.就特定事务通过媒体发表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7.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8.就有关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进行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书;
9.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6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7: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 (略)

十一、其他

意向单位符合本公告条件,且在有效时间内,根据我司对于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自行编制本单位响应文件,*@*63.com,收到我司邮件回复视作递交成功。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6楼

采购方:广州城 (略)

日期:**日


第一次变更内容

公告信息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变更为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2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内容。;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变更说明 一、原公告中第六点“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更为以下内容: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2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内容。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二、响应文件中对于“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截图的要求变更为本单位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平台的查询截图

———————————————————(以下为原公告内容)—————————————————————

广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广州城 (略)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协助我司进行合同审核、合同谈判、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和法律审查等工作,建立法律纠纷预防机制,及时处理已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实现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等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含诉讼案件),进行法律可行性的意见咨询、审查和论证,并对公司日常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
2.公司规章制度、企业内控体系、发展规划策略等内容提出法律层面建议,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
3.拟定合 (略) 相关合同,协助修订及审核合同或协议,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4.根据公司要求,应邀参加决策层的有关会议,对会议涉及的法律问题临场作出解答或稍后提供专业意见;
5.应邀参与重大经营事项的谈判;
6.就特定事务通过媒体发表声明或出具律师函;
7.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为公司员工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8.就有关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进行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书;
9.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6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依法成立满3年,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2.近3年内有不少 (略) 内政府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3.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名单: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为我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人员配置不少于2人,服务团队需熟知《 (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内容,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了解国有企业决策程序,且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具备5年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

七、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17: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 (略)

十一、其他

意向单位符合本公告条件,且在有效时间内,根据我司对于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自行编制本单位响应文件,*@*63.com,收到我司邮件回复视作递交成功。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6楼

采购方:广州城 (略)

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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