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大厦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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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利大厦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YGS-G2024-0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水利大厦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p33“5.5如单年度内发生用能设备增、减(15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30人及以上)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方式,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5.6如单年度内能源单价发生变化,逐月能源资源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6%时,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采购文件p35“9.费用单价约定:用电单价*/kWh,用水单价*/吨,用天然气夏季单价*/m3、冬季:*/m3,后期逐月能源资源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6%时,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首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预付、年度考核结算。”

采购文件p36“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整章内容

更正为:

“5.5如单年度内发生单件用能设备增、减(5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30人及以上)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5.6对应的能源资源消耗量应须满足年度节能目标,基准核定期能源资源平均单价为:用电单价*/kWh,用水单价*/吨,用天然气夏季单价*/m3、冬季单价*/ m3如单年度内能源资源平均单价发生变化,能源资源单价金额变化幅度在±5%以内(含5%),不予调整,变化幅度超出±5%的,以超出±5%的部分进行差额调整,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和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首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支付、年度考核结算。”和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整章内容替换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4-04-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水利厅(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5号

联系人:王晓松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鸿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

电话:02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HYGS-G2024-00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水利大厦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4-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p33“5.5如单年度内发生用能设备增、减(15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30人及以上)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方式,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5.6如单年度内能源单价发生变化,逐月能源资源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6%时,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采购文件p35“9.费用单价约定:用电单价*/kWh,用水单价*/吨,用天然气夏季单价*/m3、冬季:*/m3,后期逐月能源资源单价金额超过基准单价上下浮动的±6%时,以当期当月的实际单价进行调整确认,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首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预付、年度考核结算。”

采购文件p36“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整章内容

更正为:

“5.5如单年度内发生单件用能设备增、减(5kW及以上),极端天气及设备损坏、遭外力破坏、办公人员增减(30人及以上)等原因导致的能源消耗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能源费用调整,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5.6对应的能源资源消耗量应须满足年度节能目标,基准核定期能源资源平均单价为:用电单价*/kWh,用水单价*/吨,用天然气夏季单价*/m3、冬季单价*/ m3如单年度内能源资源平均单价发生变化,能源资源单价金额变化幅度在±5%以内(含5%),不予调整,变化幅度超出±5%的,以超出±5%的部分进行差额调整,并在每托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进行统一结算。具体方式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定。”和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预付首年服务费50%,2024年年底前支付首年服务费至100%;首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费支付实行按季支付、年度考核结算。”和

“第五章 主要条款及格式”整章内容替换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4-04-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江苏省水利厅(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5号

联系人:王晓松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鸿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琳

电话:02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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