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一、项目编号: XJJZZB-*-02
二、项目名称: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新疆 (略) | 新疆伊犁哈萨克 (略) (略) 3119号福瑞家苑小区G-102商铺 | 报价:*.6(元) | 89.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 具体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 | 购买社会服务,落实管护责任制,全面完成管护任务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个月(具体服务期限双方协商约定) | 达到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田妹,沈自力,李华东,翟玉姣,马雪森(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50%,服务类费率1.50%,工程类费率1.00%;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10%,服务类费率0.80%,工程类费率0.7%;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0.80%,服务类费率0.45%,工程类费率0.55%。注: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
地 址:霍城 (略) 35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久质工程 (略)
地 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联系方式: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媛媛
电 话:0999-*
一、项目编号: XJJZZB-*-02
二、项目名称: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新疆 (略) | 新疆伊犁哈萨克 (略) (略) 3119号福瑞家苑小区G-102商铺 | 报价:*.6(元) | 89.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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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2023年度补充(管护运行保障服务) | 具体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内容 | 购买社会服务,落实管护责任制,全面完成管护任务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个月(具体服务期限双方协商约定) | 达到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田妹,沈自力,李华东,翟玉姣,马雪森(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50%,服务类费率1.50%,工程类费率1.00%;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1.10%,服务类费率0.80%,工程类费率0.7%;成交金额*元至*元的部分,货物类费率0.80%,服务类费率0.45%,工程类费率0.55%。注: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霍城分局
地 址:霍城 (略) 35号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久质工程 (略)
地 址:伊宁经济合作区金茂新天地A座8楼814室
联系方式: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媛媛
电 话: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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