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二标段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二标段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SLSGZHPGF[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二标段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部分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3条,由原“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变更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2.1.1由原“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南阳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变更为“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南阳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9.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信息栏新增一项: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0839-*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五、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招 标 人: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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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GYSLSGZHPGF[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旺苍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施工二标段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部分遗漏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3条,由原“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变更为“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2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2.1 项目概况2.1.1由原“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南阳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变更为“建设地点:东河镇金石村、狮子村、灵溪村、红垭村、南阳村、四新村、长滩村,黄洋镇南溪村、古店村、黄洋村、太阳村,共2个乡镇11个行政村”。 三、“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9.0条,联系方式”中招标人信息栏新增一项: 本项目异议受理人: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0839-* 四、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存在工程量漏项情况,各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为准。 五、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 招 标 人: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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