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达标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十五批项目5标段-8标段-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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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人民医院达标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十五批项目5标段-8标段-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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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4-1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达标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十五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28日、《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站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5月08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一室
变更为
(1)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注:所投附属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二室
5、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8日10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内容同步修改,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孟津区小浪底大道6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涧 (略) 369号升龙城26幢315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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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孟津公开-2024-1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达标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十五批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28日、《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站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5月08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5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一室
变更为
(1)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注:所投附属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4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4)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30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二室
5、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8日10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的内容同步修改,给各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孟津区小浪底大道61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涧 (略) 369号升龙城26幢315
联系人: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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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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