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福天星城院子1#、10#-11#、16#-18#栋住宅变更调整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福天星城院子1#、10#-11#、16#-18#栋住宅变更调整批前公示
(略) 子1#、10#-11#、16#-18#栋住宅变更调整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 (略) 提出 (略) 子1#、10#-11#、16#-18#栋住宅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申请对 (略) 子1#、10#-11#、16#-18#栋住宅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 (略) 以东、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1#栋一至三层1-E~1-G轴交1-1~1-2轴增设电梯,首层门头修改,二层无障碍卫生间、雨蓬进行修改;2、10#栋首层10-A~10-F轴交10-4~10-9轴物管用房、入户大堂进行修改,二层雨蓬进行修改;3、11#栋首层入户大堂进行修改,首层及二层11-A~11-B轴交11-1~11-2轴物管用房进行修改;4、16#栋首层入户大堂外轮廓进行修改,17#栋首层住宅入口外移500mm,18#栋首层入户大堂外轮廓进行修改;5、经信息中心核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号)建筑面积减少4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15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号)建筑面积增加12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12平方米,相关指标满足已审批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图纸数量:10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
(略) 子1#、10#-11#、16#-18#栋住宅变更调整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 (略) 提出 (略) 子1#、10#-11#、16#-18#栋住宅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申请对 (略) 子1#、10#-11#、16#-18#栋住宅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 (略) 以东、 (略) 以北。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1#栋一至三层1-E~1-G轴交1-1~1-2轴增设电梯,首层门头修改,二层无障碍卫生间、雨蓬进行修改;2、10#栋首层10-A~10-F轴交10-4~10-9轴物管用房、入户大堂进行修改,二层雨蓬进行修改;3、11#栋首层入户大堂进行修改,首层及二层11-A~11-B轴交11-1~11-2轴物管用房进行修改;4、16#栋首层入户大堂外轮廓进行修改,17#栋首层住宅入口外移500mm,18#栋首层入户大堂外轮廓进行修改;5、经信息中心核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号)建筑面积减少4平方米、计容面积减少15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号)建筑面积增加12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12平方米,相关指标满足已审批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图纸数量:10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5月8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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