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门博会、五金博览会保洁服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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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永康中国科技五金城会展有限公司门博会、五金博览会保洁服务的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01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中国科 (略) 、浙江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永康中国科 (略) 门博会、五金博览会保洁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FYCG*

四、原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五、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段一

第一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360工、五金博览会260工

220元/工

需配齐每人包括但不限于扫帚、铲刀、除胶剂等清扫工具;每个洗手间配齐拖把、洗手液、抽纸和檀香;需配齐垃圾清运三轮车或手推车;详见招标文件。

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

标段二

第二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270工、五金博览会200工

标段三

第三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170工、五金博览会170工

标段四

垃圾清运

门博会垃圾清运约130吨、五金博览会垃圾清运约100吨

380元/吨

包含垃圾场管理、垃圾分类、垃圾运送至填埋场或者焚烧厂

更正后内容:

标段

序号

标段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段一

第一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360工、五金博览会260工

200元/工

需配齐每人包括但不限于扫帚、铲刀、除胶剂等清扫工具;每个洗手间配齐拖把、洗手液、抽纸和檀香,详见招标文件。

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

标段二

第二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270工、五金博览会200工

标段三

第三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170工、五金博览会170工

标段四

垃圾清运

门博会垃圾清运约130吨、五金博览会垃圾清运约100吨

380元/吨

包含垃圾场管理、垃圾分类、垃圾运送至填埋场或者焚烧厂

六、其他事项:无。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中国科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略) 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浙江中国科 (略) 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更正公告01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中国科 (略) 、浙江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永康中国科 (略) 门博会、五金博览会保洁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号:FYCG*

四、原询价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五、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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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段一

第一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360工、五金博览会260工

220元/工

需配齐每人包括但不限于扫帚、铲刀、除胶剂等清扫工具;每个洗手间配齐拖把、洗手液、抽纸和檀香;需配齐垃圾清运三轮车或手推车;详见招标文件。

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

标段二

第二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270工、五金博览会200工

标段三

第三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170工、五金博览会170工

标段四

垃圾清运

门博会垃圾清运约130吨、五金博览会垃圾清运约100吨

380元/吨

包含垃圾场管理、垃圾分类、垃圾运送至填埋场或者焚烧厂

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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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标段一

第一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360工、五金博览会260工

200元/工

需配齐每人包括但不限于扫帚、铲刀、除胶剂等清扫工具;每个洗手间配齐拖把、洗手液、抽纸和檀香,详见招标文件。

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同时中标

标段二

第二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270工、五金博览会200工

标段三

第三区块

门博会用工量约170工、五金博览会170工

标段四

垃圾清运

门博会垃圾清运约130吨、五金博览会垃圾清运约100吨

380元/吨

包含垃圾场管理、垃圾分类、垃圾运送至填埋场或者焚烧厂

六、其他事项:无。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中国科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址: (略) 高川花苑物业管理楼三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关于监督指导和投诉受理的行政部门,浙江中国科 (略) 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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