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DL01、DL02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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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DL01、DL02公开招标公告

蜀道 (略) (略)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JC-2024-012)

第01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人:

本补遗书以《蜀道 (略) (略)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招标文件》(对应本项目两个包件的两个招标文件:DL01包件、DL02包件)(以下简称“成绵、乐西电缆采购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和补充,如成绵、乐西电缆采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变动内容说明如下。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原:“3.3 财务能力:电力电缆投标人为电力电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万元(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变更为:“3.3 财务能力:电力电缆投标人为电力电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万元(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原:“3.5.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变更为:“3.5.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原:3.5.3 财务状况和年份要求中:“2.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为:“2.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原:3.5.5 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及要求中:“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变更为:“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蜀道 (略) (略)

2024年5月8日

蜀道 (略) (略)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

(招标编号:JC-2024-012)

第01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人:

本补遗书以《蜀道 (略) (略) 成绵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乐西高速扩容机电项目第二批次电缆采购招标文件》(对应本项目两个包件的两个招标文件:DL01包件、DL02包件)(以下简称“成绵、乐西电缆采购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和补充,如成绵、乐西电缆采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变动内容说明如下。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原:“3.3 财务能力:电力电缆投标人为电力电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万元(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变更为:“3.3 财务能力:电力电缆投标人为电力电缆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实缴金额不少于*万元(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原:“3.5.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变更为:“3.5.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1)原:3.5.3 财务状况和年份要求中:“2.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变更为:“2.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原:3.5.5 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及要求中:“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变更为:“1.提供能证明近两年(2022年-2023年【注:若投标人无法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同时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年销售额(主营业务收入)均不低于*万元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附注)。”

蜀道 (略) (略)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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