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管招投标S201灵文嘉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K40+000~K105+000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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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管招投标S201灵文嘉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K40+000~K105+000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S201灵文嘉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K40+000~K105+000)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S201灵文嘉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K40+000~K105+000)施工(项目编号:X*2001)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4年5月22日开标。现发布01号补遗书,补充完善招标文件内的不一致问题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补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曾开启的,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签收领回,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回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文件,由招标人自行处理。★如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身份证原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授权代理人的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交纳的近期12个月(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或以上的社保)”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项“要求投标人提前做好清廉承诺谈话会参会人员安排,如实填报清廉承诺谈话会议参会报名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版)给招标人,并在开标结束后,*@*26.com过时将取消本次参与投标的资格。清廉承诺谈话会议拟定2024年5月30日 (略) 龙 (略) 18号 (略) 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地点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修改为“要求投标人提前做好清廉承诺谈话会参会人员安排,如实填报清廉承诺谈话会议参会报名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版)给招标人,并在开标结束后,*@*26.com过时将取消本次参与投标的资格。清廉承诺谈话会议拟定2024年5月31日 (略) 龙 (略) 18号 (略) 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地点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0.25项内容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0.26项内容删除;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中小注①“注:①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 (略) 基路面养护资质*级”修改为“注:①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中“近3年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略) 工程施工( (略) 基工程)业绩”修改为“近3年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二级 (略) 工程施工(须含交通安全设施)业绩”;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中项目经理“4.至少担任过1个标 (略) 工程( (略) 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修改为“4.至少担任过1个标段二级 (略) 工程(须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中项目总工“2.至少担任过1个标 (略) 工程( (略) 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修改为“2.至少担任过1个标段二级 (略) 工程(须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九、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5.1工程一切险的投标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2.5‰;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元,投标金额按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3‰”修改为“5.1工程一切险的投标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2.5‰;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元,投标金额按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2.5‰。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5.2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取(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安全生产费为67,225元)”修改为“5.2投标人报价时,细目102-3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即*,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调整”;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5.3暂列金额为3%元”修改为“5.3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以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不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的3%计”;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补充“5.4 投标人报价时,细目102-4工程信息化系统,按*元填报,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调整”;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补充“5.5 投标人报价时,拆除金属结构应进行回收,地点为业主指定地点,回收运距按综合50km综合考虑”;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1节通则101-1-b中“根据合同条款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计;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修改为“根据合同条款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计;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5‰”;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4节104-1中“按{公路工程2019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计取”修改为“1.以总额为单位计量;2.承包人提交施工驻地建设方案经监理人批复后支付该子目总额的30%,经监理人参照《海南 (略) 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子目总额的50%,剩余20%在承包人施工驻地已经拆除、恢复原状并经相关各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十六、修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原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交易中心开标室202。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交易中心开标室 207 。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海南省)(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由于本项目采用“机器管”电子标,开评标时系统会校验文件的一致性,因此,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后,导入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中,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18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十层

联系人:颜工、梁工

电话:0898-*( (略) )

2024年5月8日

S201灵文嘉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K40+000~K105+000)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S201灵文嘉线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K40+000~K105+000)施工(项目编号:X*2001)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定于2024年5月22日开标。现发布01号补遗书,补充完善招标文件内的不一致问题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补充“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未曾开启的,将在第二个信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签收领回,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回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文件,由招标人自行处理。★如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身份证原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授权代理人的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交纳的近期12个月(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或以上的社保)”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8项“要求投标人提前做好清廉承诺谈话会参会人员安排,如实填报清廉承诺谈话会议参会报名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版)给招标人,并在开标结束后,*@*26.com过时将取消本次参与投标的资格。清廉承诺谈话会议拟定2024年5月30日 (略) 龙 (略) 18号 (略) 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地点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修改为“要求投标人提前做好清廉承诺谈话会参会人员安排,如实填报清廉承诺谈话会议参会报名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盖章版)给招标人,并在开标结束后,*@*26.com过时将取消本次参与投标的资格。清廉承诺谈话会议拟定2024年5月31日 (略) 龙 (略) 18号 (略) 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地点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0.25项内容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0.26项内容删除;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1中小注①“注:①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 (略) 基路面养护资质*级”修改为“注:①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中“近3年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略) 工程施工( (略) 基工程)业绩”修改为“近3年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的二级 (略) 工程施工(须含交通安全设施)业绩”;

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中项目经理“4.至少担任过1个标 (略) 工程( (略) 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修改为“4.至少担任过1个标段二级 (略) 工程(须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八、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中项目总工“2.至少担任过1个标 (略) 工程( (略) 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修改为“2.至少担任过1个标段二级 (略) 工程(须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九、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5.1工程一切险的投标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2.5‰;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元,投标金额按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3‰”修改为“5.1工程一切险的投标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2.5‰;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元,投标金额按投保金额乘以保险费率计取,保险费率为2.5‰。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十、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5.2安全生产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计取(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安全生产费为67,225元)”修改为“5.2投标人报价时,细目102-3安全生产费,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即*,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调整”;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5.3暂列金额为3%元”修改为“5.3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以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不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的3%计”;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补充“5.4 投标人报价时,细目102-4工程信息化系统,按*元填报,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调整”;

十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补充“5.5 投标人报价时,拆除金属结构应进行回收,地点为业主指定地点,回收运距按综合50km综合考虑”;

十四、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1节通则101-1-b中“根据合同条款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计;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3‰”修改为“根据合同条款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计;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2.5‰”;

十五、原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104节104-1中“按{公路工程2019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计取”修改为“1.以总额为单位计量;2.承包人提交施工驻地建设方案经监理人批复后支付该子目总额的30%,经监理人参照《海南 (略) 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验收合格后支付该子目总额的50%,剩余20%在承包人施工驻地已经拆除、恢复原状并经相关各方书面认可后支付”;

十六、修改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0时30分,原开标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交易中心开标室202。修改为:开标时间:2024年5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交易中心开标室 207 。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海南省)(http://**)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由于本项目采用“机器管”电子标,开评标时系统会校验文件的一致性,因此,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后,导入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中,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略) 18号

联系人:蔡工

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海淀 (略) 22号国兴大厦十层

联系人:颜工、梁工

电话:0898-*( (略) )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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