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观澜公园EPC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公资建号观澜公园EPC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观澜公园EPC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ZKJW-PDS-2024-003

招 标 人:平顶山平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日 期:二〇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观澜公园EPC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04-01-*,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观澜公园EPC项目

2.2项目编号:ZKJW-PDS-2024-003

2.3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伴山观澜项目南侧, (略) 、 (略)

2.4预算金额:*元

2.5工程概况:

项目 (略) 伴山观澜项 (略) 政公用公园,用地面积*m2。项 (略) 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西地块占地*m2,主要包括:晴云湖、溪流、亲水栈道、生态广场、儿童设施、赏景步道、草坪林地、挡墙及停车场等设施;东地块占地*m2,主要包括: (略) 、生态广场、赏景步道、林中栈道、健身设施、草坪林地、挡墙及停车场等设施。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第二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标段;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二标段:编制并审核本项目的预算书;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9工期或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工期:180日历天(包含设计服务期限和施工工期);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第三标段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标段: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三标段: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由牵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8、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http://**)。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 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项目因紧急情况发生变化, (略) 站发布公告,也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2、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平发 (略)

地址: (略) 湛 (略) 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科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 (略) 9号15号楼东2单元7号

联系人:闫鹏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鹏生

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相关信息。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平发 (略)

地址: (略) 湛 (略) 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 (略) 9号15号楼东2单元7号

联系人:闫鹏生

联系方式:*

1.1.4

项目名称

观澜公园EPC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本项目 (略) 伴山观澜项目南侧, (略) 、 (略) 。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编制并审核本项目的预算书;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3.2

服务期限

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3.2.7(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7(2)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或2023年度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3.7(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份数

/

4.1

封套上写明

/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5.2

开标程序

详见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1.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0.3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6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服务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7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付款方式

1)施工图预算核对完成,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按比例支付)。

2)若此项目需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配合完成报送评审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并出具审计评审报告后,支付剩余20%的咨询服务费;若不需审计,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初稿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结算全部完成并出具最终结算报告后支付剩余20%的咨询服务费。

(支付方式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其他

说明

招标代理费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资格审查资料;

(5)项目管理机构;

(6)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本工程的投标应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及期望得到的利润等因素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3.2.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技术部分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6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投标函及附录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2.7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投标文件格式

3.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3.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支付担保

本标段不适用。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

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 60 分

综合标: 20 分

商务标: 20 分

2.2.2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00%~90%(含100%、9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内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当有效报价多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不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直接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的50%+最高投标限价的50%。

若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的100%~90%时,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90%。(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技术标(60分)

造价咨询总体工作方案及措施(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等)(10分)

总体工作方案先进可行、针对性强,技术措施合理科学6-10分

总体工作方案先进可行、针对性不强,技术措施不够合理科学0-5分;

缺项不得分。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重点、要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重点、要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应对明确且突出的得6-10分;

结合实际及准确性一般,对策较为合理的得0-5分;

缺项不得分。

项目进度的保证措施

(10分)

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6-10分;

方案不太科学、合理、安全,考虑不太周全,措施不到位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0-5分;

缺项不得分。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0分)

保证体系健全、完整、措施到位6-10分;

保证体系不够完整、措施不到位0-5分;

缺项不得分。

组织结构及管理人员配备(10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完全满足项目需要,责任、任务分工明确,人员配备非常合理的得7-10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责任、任务分工模糊,人员配备一般的得4-6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责任、任务分工模糊,人员配备较差的得0-3分;

缺项不得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5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完整的得4-5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基本完整的得2-3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不完整的得0-1分;

缺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5分)

合理化建议具体得4-5分;

合理化建议基本具体得2-3分;

合理化建议不具体得0-1分;

缺项不得分。

2.2.4(2)

综合标(20分)

人员实力情况(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得5分,每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须提供相关证书、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

服务承诺(10分)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常驻工地承诺、项目其他服务承诺等优惠条款的内容进行量化,从高到低排名,按比例在0-10分之间打分,无承诺不得分。

综合评价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投标人报价、人员配置、信用、服务承诺、投标文件规范性等方面比较后在1-5分范围内酌情给分。

2.2.4(3)

商务标(2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等得1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在1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在1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 0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汇总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注意事项:

4.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4.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

(1)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设备编制、打印加密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他涉嫌串标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格式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以双方协商为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为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 。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 。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及*方提供的图纸、相关技术资料。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按照协议确定的合同价,向委托人收取;

2.计取方式:合同总价: 。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条件及附录;

2.通用条件;

3.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 份,咨询人执 * 份。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服务内容:

1.对设计图纸造价部分提出优化设计建议;

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

3.项目施工图预算与估算、概算对比分析;

4.协助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预付款审核、中间计量的审核;

6.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7.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8.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9.工程造价信息咨询;

10.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11.工程竣工结算初步核算;

12.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根据*方要求和项目推进需要,开展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包括自设计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施工图预算(清单形式)编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 (略) 场调研、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在规定时间内,咨询人需完成造价咨询报告,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份。各阶段造价咨询审核时限,根据委托人提供审核资料的时间和委托人的要求确定,满足委托人的需要。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编制工作,并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2、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各专业负责人应与投标人员保持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负责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预算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离或变更,除无条件改正外,中标人应按照人民币*元/人/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拒不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服务周期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延误,中标人应承担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注:投标人须对实质性条款承诺中的所有内容逐条承诺,承诺内容须等于或优于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需对“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响应内容不完整或未作出响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承担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实现工程目的,质量标准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成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人员不更换,接到委托人通知时2小时到现场。并廉洁自律,严守执业道德,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三、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评分标准,格式自拟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资格审查资料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件扫描件附后。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等级

专业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它资料

1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2、评分办法涉及的其他材料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

年 月 日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和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基本信息、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说明:项目部组成人员所列内容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人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证书的复印件(本页附投标文件最后一页)。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观澜公园EPC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ZKJW-PDS-2024-003

招 标 人:平顶山平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日 期:二〇二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观澜公园EPC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04-01-*,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观澜公园EPC项目

2.2项目编号:ZKJW-PDS-2024-003

2.3建设地点:本项目 (略) 伴山观澜项目南侧, (略) 、 (略)

2.4预算金额:*元

2.5工程概况:

项目 (略) 伴山观澜项 (略) 政公用公园,用地面积*m2。项 (略) 分为东西两个地块,其中:西地块占地*m2,主要包括:晴云湖、溪流、亲水栈道、生态广场、儿童设施、赏景步道、草坪林地、挡墙及停车场等设施;东地块占地*m2,主要包括: (略) 、生态广场、赏景步道、林中栈道、健身设施、草坪林地、挡墙及停车场等设施。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第二标段:工程造价咨询标段;

第三标段:监理标段。

2.8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二标段:编制并审核本项目的预算书;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第三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2.9工期或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工期:180日历天(包含设计服务期限和施工工期);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第三标段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标段: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三标段: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3.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联合体)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提供;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联合体由牵 (略) 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8、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3、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4、财务要求:提供企业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 (略)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http://**)。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投标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 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如项目因紧急情况发生变化, (略) 站发布公告,也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2、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3、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4、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平发 (略)

地址: (略) 湛 (略) 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科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 (略) 9号15号楼东2单元7号

联系人:闫鹏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鹏生

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投标人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疫情期间,如有变化,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站相关信息。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平顶山平发 (略)

地址: (略) 湛 (略) 西段河滨办事处3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 (略)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 (略) 9号15号楼东2单元7号

联系人:闫鹏生

联系方式:*

1.1.4

项目名称

观澜公园EPC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本项目 (略) 伴山观澜项目南侧, (略) 、 (略) 。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编制并审核本项目的预算书;参与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3.2

服务期限

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3.2.7(1)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最高投标限价:*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2.7(2)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或2023年度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接受

3.7(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份数

/

4.1

封套上写明

/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5.2

开标程序

详见电子开标流程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投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1.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10.3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10.4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况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6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服务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7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付款方式

1)施工图预算核对完成,经委托人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按比例支付)。

2)若此项目需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配合完成报送评审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审计工作全部完成并出具审计评审报告后,支付剩余20%的咨询服务费;若不需审计,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初稿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结算全部完成并出具最终结算报告后支付剩余20%的咨询服务费。

(支付方式以实际签约合同为准。)

其他

说明

招标代理费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招标代理费将向中标人收取。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

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当及时在系统上关注澄清的问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实施方案

(4)资格审查资料;

(5)项目管理机构;

(6)其它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本工程的投标应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及期望得到的利润等因素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3.2.3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水、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技术部分可实现性和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6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如投标函及附录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3.2.7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范围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缺陷责任期、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投标文件格式

3.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将影响投标文件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

3.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保存上传成功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电子签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5.2.1 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 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 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支付担保

本标段不适用。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注意事项

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文件是投标人、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登录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件下载”中查看)制作电子化投标文件,需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电子化投标

(一)网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递交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诚信库中的账户)。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保证金绑定操作手册,请 (略) (略) 网站在办 (略) 上投标栏目查看。

3、投标人在成功绑定后,可以将系统生成的回执单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的依据。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充分考虑异地跨行转账到账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绑定影响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由中介服务机构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退款申请,项目负责人同意并经财务部门核对后, (略) 退还给投标人。

(二)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 CA 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三)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

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 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1)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电子签章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2.1

分值构成

技术标: 60 分

综合标: 20 分

商务标: 20 分

2.2.2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100%~90%(含100%、90%,不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内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当有效报价多于五家(含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报价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不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直接进行算术平均】算术平均值的50%+最高投标限价的50%。

若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最高投标限价的100%~90%时,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90%。(有效投标人指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办法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技术标(60分)

造价咨询总体工作方案及措施(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等)(10分)

总体工作方案先进可行、针对性强,技术措施合理科学6-10分

总体工作方案先进可行、针对性不强,技术措施不够合理科学0-5分;

缺项不得分。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重点、要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重点、要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应对明确且突出的得6-10分;

结合实际及准确性一般,对策较为合理的得0-5分;

缺项不得分。

项目进度的保证措施

(10分)

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6-10分;

方案不太科学、合理、安全,考虑不太周全,措施不到位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0-5分;

缺项不得分。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10分)

保证体系健全、完整、措施到位6-10分;

保证体系不够完整、措施不到位0-5分;

缺项不得分。

组织结构及管理人员配备(10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完全满足项目需要,责任、任务分工明确,人员配备非常合理的得7-10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责任、任务分工模糊,人员配备一般的得4-6分;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责任、任务分工模糊,人员配备较差的得0-3分;

缺项不得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5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完整的得4-5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基本完整的得2-3分;

项目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管理方案不完整的得0-1分;

缺项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5分)

合理化建议具体得4-5分;

合理化建议基本具体得2-3分;

合理化建议不具体得0-1分;

缺项不得分。

2.2.4(2)

综合标(20分)

人员实力情况(5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组成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的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得5分,每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须提供相关证书、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注册造价师证书注册单位须与营业执照名称保持一致。

服务承诺(10分)

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常驻工地承诺、项目其他服务承诺等优惠条款的内容进行量化,从高到低排名,按比例在0-10分之间打分,无承诺不得分。

综合评价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及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从投标人报价、人员配置、信用、服务承诺、投标文件规范性等方面比较后在1-5分范围内酌情给分。

2.2.4(3)

商务标(2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相等得1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每高1%在1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每低1%在15分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5%以上(不含5%)时,每再低1%在满分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 0 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总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优的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汇总之后的算术平均值。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注意事项:

4.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4.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

(1)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略) 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设备编制、打印加密上传;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设备打印、复印;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分发,或者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8)其他涉嫌串标的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格式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以双方协商为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为本)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 。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 。

7.其他: /。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三、服务期限

四、质量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相关规定及*方提供的图纸、相关技术资料。

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1.酬金:按照协议确定的合同价,向委托人收取;

2.计取方式:合同总价: 。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条件及附录;

2.通用条件;

3.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七、词语定义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八、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 份,咨询人执 * 份。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账 号: 账 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此处略,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第五章 服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服务内容:

1.对设计图纸造价部分提出优化设计建议;

2.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

3.项目施工图预算与估算、概算对比分析;

4.协助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5.预付款审核、中间计量的审核;

6.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7.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8.工程造价动态管理;

9.工程造价信息咨询;

10.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11.工程竣工结算初步核算;

12. 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三、服务要求

1、根据*方要求和项目推进需要,开展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包括自设计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包含但不限于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成本分析、协助目标成本测算、提出方案优化意见、施工图预算(清单形式)编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支付审核、变更洽商审核、施工索赔洽商审核等)、设备 (略) 场调研、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2、在规定时间内,咨询人需完成造价咨询报告,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份。各阶段造价咨询审核时限,根据委托人提供审核资料的时间和委托人的要求确定,满足委托人的需要。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编制工作,并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2、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3、中标后,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各专业负责人应与投标人员保持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负责项目的造价工程师、预算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调离或变更,除无条件改正外,中标人应按照人民币*元/人/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拒不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服务周期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延误,中标人应承担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注:投标人须对实质性条款承诺中的所有内容逐条承诺,承诺内容须等于或优于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需对“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承诺,响应内容不完整或未作出响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目 录

(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编写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承担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实现工程目的,质量标准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成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人员不更换,接到委托人通知时2小时到现场。并廉洁自律,严守执业道德,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内容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质量标准

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三、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评分标准,格式自拟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二)资格审查资料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注:以上人员的相关证件扫描件附后。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注册造价师职业资格等级

专业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六、其它资料

1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人: (电子印章)

年 月 日

2、评分办法涉及的其他材料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印章或签章)

年 月 日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和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基本信息、人员情况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报价: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

项目组成人员:

说明:项目部组成人员所列内容仅为评标汇总时需要,请投标人汇总后列出即可,无需重复提交相关人员证书的复印件(本页附投标文件最后一页)。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