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姓名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受理部门: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各派出所
办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姓名登记:
1、拟变更后的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反公序良俗的;
2、拟变更后的姓名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汉字的;
3、正在服刑或者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4、公安机关认定其他有恶意规避法律责任情形的。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派出所民警予以调查核实→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报公安分局审批→派出所予以办结
所需材料:
一般情形:
1、变更人或者监护人《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办理的提供);
3、相关依据、证明材料(部分情形下提供);
4、父母结婚证、变更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为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
非婚生或父母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
1、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共同提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办理的提供);
3、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协商一致的离婚 (略) 判决书或调解书。
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受理部门:颍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各派出所
办理条件:
一、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姓名登记:
1、拟变更后的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反公序良俗的;
2、拟变更后的姓名中含有《通用规范汉字表》以外汉字的;
3、正在服刑或者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4、公安机关认定其他有恶意规避法律责任情形的。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派出所民警予以调查核实→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报公安分局审批→派出所予以办结
所需材料:
一般情形:
1、变更人或者监护人《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办理的提供);
3、相关依据、证明材料(部分情形下提供);
4、父母结婚证、变更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为未成年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
非婚生或父母离婚后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
1、父母双方当场协商一致共同提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2、变更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办理的提供);
3、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协商一致的离婚 (略) 判决书或调解书。
办理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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