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澳斯卡国际粮油有限公司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澳 (略)
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2024-039
海南澳 (略) 投资建设的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位于洋浦经济开 (略) (略) 西南侧,项目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H-02-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仓储工业混合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0.7,绿化率≤20%,建筑系数≥30%,建筑物限高<60米。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前总用地面积*.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平方米,容积率0.78,建筑系数37%,绿地率12.55%。
因生产需要本次海南澳 (略) 拟申请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局部变更调整,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一栋建筑面积为2850.00平方米的浓香菜籽油车间变更为原料仓、提升塔三。
2.一栋建筑为9843.00平方米的饲料车间三变更为一栋建筑面积为8311.27平方米的预处理车间二、一栋建筑面积为5001.23平方米的浸出车间二。
3.油罐区取消四个 7000 立方米罐子,取消后该空地变更为散粕仓、提升塔二。
4.取消一栋建筑为5625.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一及一栋建筑面积为5625.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二。
5.办公楼东面增加车道, (略) 道路接驳,增加一厂区出入口,该出入口旁处增加一栋建筑面积为93.92平方米的门卫二。
变更后各项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1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系数34.92%,绿地率10.78%。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二、公示地点
(略) (略) (http://**);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送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
5.附件。???????????????????????????????????????????????????????????????????????????????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6日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海南澳 (略)
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规划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2024-039
海南澳 (略) 投资建设的大豆、菜籽加工项目(改扩建)位于洋浦经济开 (略) (略) 西南侧,项目所属《洋浦经济开发区一二类工业区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H-02-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仓储工业混合用地,控规具体指标为容积率≥0.7,绿化率≤20%,建筑系数≥30%,建筑物限高<60米。该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前总用地面积*.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5平方米,容积率0.78,建筑系数37%,绿地率12.55%。
因生产需要本次海南澳 (略) 拟申请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局部变更调整,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一栋建筑面积为2850.00平方米的浓香菜籽油车间变更为原料仓、提升塔三。
2.一栋建筑为9843.00平方米的饲料车间三变更为一栋建筑面积为8311.27平方米的预处理车间二、一栋建筑面积为5001.23平方米的浸出车间二。
3.油罐区取消四个 7000 立方米罐子,取消后该空地变更为散粕仓、提升塔二。
4.取消一栋建筑为5625.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一及一栋建筑面积为5625.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二。
5.办公楼东面增加车道, (略) 道路接驳,增加一厂区出入口,该出入口旁处增加一栋建筑面积为93.92平方米的门卫二。
变更后各项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1平方米,容积率0.71,建筑系数34.92%,绿地率10.78%。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
二、公示地点
(略) (略) (http://**);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送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5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
5.附件。???????????????????????????????????????????????????????????????????????????????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6日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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