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站建设第三次流标暨第四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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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氧站建设第三次流标暨第四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液氧站建设第三次
省份/ (略) 北京 地区
采购单位 (略) 国资委
所含内容 医用招标

液氧站建设第三次流标暨第四次采购公告

(2022-*)

2023 年 10 月 30 日,我部对该项目进行了第三次招标,因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液氧站建设

二、项目编号: 2022-*

三、项目概况:

(略) 规划的位置建设一个总容量为 20 立方米的氧气集中供气站,占地面积约 100 平米,通过该液氧 (略) 内部已有管道,向各用气点输送氧气, (略) 所有病区的日常用气。液氧站的使用年限为 20 年,建设主要包含以下设备:液氧贮槽、汽化器、调压装置、分气缸、汇流排、远程监测系统等,站外配备约 500 米管道, (略) (略) 病区内用气点压力要求在 0.4-0.6Mpa ,每 24 小时用量约 3200 立方米(气态)医用氧气。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1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提供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自主生产或外购液氧罐设备均需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外购液氧罐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代理授权书的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 每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 17: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二)申领地点: 电子邮箱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

7. 报名登记表

8.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提供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投标人自主生产或外购液氧罐设备均需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外购液氧罐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代理授权书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

(五) 免收标书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

(三)投标地点: (略) 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二)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 www.http://** ) (略)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 李助理

代理机构: 刘宇宁、孙丹凤 028- * 、 01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医院纪委

, (略) ,成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液氧站建设第三次
省份/ (略) 北京 地区
采购单位 (略) 国资委
所含内容 医用招标

液氧站建设第三次流标暨第四次采购公告

(2022-*)

2023 年 10 月 30 日,我部对该项目进行了第三次招标,因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第四次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液氧站建设

二、项目编号: 2022-*

三、项目概况:

(略) 规划的位置建设一个总容量为 20 立方米的氧气集中供气站,占地面积约 100 平米,通过该液氧 (略) 内部已有管道,向各用气点输送氧气, (略) 所有病区的日常用气。液氧站的使用年限为 20 年,建设主要包含以下设备:液氧贮槽、汽化器、调压装置、分气缸、汇流排、远程监测系统等,站外配备约 500 米管道, (略) (略) 病区内用气点压力要求在 0.4-0.6Mpa ,每 24 小时用量约 3200 立方米(气态)医用氧气。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1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 (略) ( (略) :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提供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2. 投标人自主生产或外购液氧罐设备均需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外购液氧罐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代理授权书的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 每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 17: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二)申领地点: 电子邮箱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 的承诺书 ;

7. 报名登记表

8.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提供采购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投标人自主生产或外购液氧罐设备均需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外购液氧罐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代理授权书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

(五) 免收标书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

(三)投标地点: (略) 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5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 (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二)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 www.http://** ) (略) (略) (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 李助理

代理机构: 刘宇宁、孙丹凤 028- * 、 010-*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医院纪委

, (略)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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