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洞管理区白水河流域猛江河段生态价值产品实现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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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区白水河流域猛江河段生态价值产品实现工程项目

金洞管理区白水河流域(猛江河段)生态价值产品实现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澄清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指定特定专利、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二、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6个类似业绩,据了解,同时获得6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类似业绩的投标单位屈指可数,其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在2024年4月17日通过行业专家集体论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特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定具有合理性、专业性、和可竞争性。本项目评标办法2.2.4(6)类似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施工或EPC 项目业绩中*元的业绩要求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设定。据了解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的企业不低于百家。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择优选择,不存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并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七种情形之一,也是遵循和符合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达到公开招投标择优的目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2.2.4(2)水生态修复类技术专利投标人(2021年至今)获得水生态修复类技术专利的,每项计5分,最多计15分。(专利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已繳纳近一年度专利年费的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在2024年4月17日通过行业专家集体论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特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定具有合理性、专业性、和可竞争性。据了解满足本项目专利要求企业不低于百家。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择优选择,不存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并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七种情形之一,也是遵循和符合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达到公开招投标择优的目标。

3、2.2.4(3)水生态修复类优秀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EPC承包业结或施工业结,并获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湖南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得优秀工程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水生态修复类优秀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 EPC 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并获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湖南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得优秀工程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 EPC 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得优秀工程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4、2.2.4(6)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施工或EPC项目业绩,每个计9分,最高计5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在2024年4月17日通过行业专家集体论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特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定具有合理性、专业性、和可竞争性,据了解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企业不低于百家。本项目评标办法2.2.4(6)类似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施工或EPC 项目业绩中*元的业绩要求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设定。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择优选择,不存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并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七种情形之一,也是遵循和符合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达到公开招投标择优的目标。

5、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六、价格清单” 各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价格清单格式进行报价即可。

价格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工程建安费

2

设计费

3

预备费

4

其他项目费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以上答疑澄清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谅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金洞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金洞管理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 标 人: (略) 金洞 (略)

地 址: (略) 人岭街5号

联 系 人:肖坤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道 (略) 华诚新域33栋306室

项目负责人:魏丽庭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勋、唐竹清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金洞管理区白水河流域(猛江河段)生态价值产品实现工程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澄清回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指定特定专利、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其二、本项目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6个类似业绩,据了解,同时获得6个且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类似业绩的投标单位屈指可数,其设定的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在2024年4月17日通过行业专家集体论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特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定具有合理性、专业性、和可竞争性。本项目评标办法2.2.4(6)类似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施工或EPC 项目业绩中*元的业绩要求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设定。据了解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的企业不低于百家。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择优选择,不存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并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七种情形之一,也是遵循和符合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达到公开招投标择优的目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2.2.4(2)水生态修复类技术专利投标人(2021年至今)获得水生态修复类技术专利的,每项计5分,最多计15分。(专利处于有效期内,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及“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已繳纳近一年度专利年费的截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在2024年4月17日通过行业专家集体论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特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定具有合理性、专业性、和可竞争性。据了解满足本项目专利要求企业不低于百家。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择优选择,不存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并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七种情形之一,也是遵循和符合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达到公开招投标择优的目标。

3、2.2.4(3)水生态修复类优秀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EPC承包业结或施工业结,并获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湖南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得优秀工程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3)水生态修复类优秀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 EPC 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并获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湖南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得优秀工程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 EPC 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的,计1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及获得优秀工程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4、2.2.4(6)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施工或EPC项目业绩,每个计9分,最高计5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在2024年4月17日通过行业专家集体论证,根据本项目的招标特点,本项目评分标准设定具有合理性、专业性、和可竞争性,据了解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企业不低于百家。本项目评标办法2.2.4(6)类似业绩要求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750 万元的河/湖/流域的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施工或EPC 项目业绩中*元的业绩要求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设定。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择优选择,不存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并没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七种情形之一,也是遵循和符合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达到公开招投标择优的目标。

5、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六、价格清单” 各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价格清单格式进行报价即可。

价格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工程建安费

2

设计费

3

预备费

4

其他项目费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以上答疑澄清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谅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金洞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金洞管理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6-*、*(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 标 人: (略) 金洞 (略)

地 址: (略) 人岭街5号

联 系 人:肖坤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道 (略) 华诚新域33栋306室

项目负责人:魏丽庭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勋、唐竹清

电 话:*(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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