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二期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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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二期更正公告第一次

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二期)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二期)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 (略) 建设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第六章采购需求“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二)工作任务”——“3.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现更正为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试行)》,确定不同分区,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和图件。

主要内容为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载荷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使用功能分区及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水质相关资料,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确定保护区、防控区和治理区。

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项目总体验收。

本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各项要求若与最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试行)》有出入之处,以最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试行)》相关要求为准。”

2.本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1.仪器设备参数”中“(9)重金属砷水质自动分析仪”现更正为

“分析方法:二*基二硫代氨基*酸银分光光度法或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或阳极溶出伏安法

测定范围:0.01~0.2mg/L(可扩展)

示值误差:±5%

定量下限:≤0.01mg/L;

精密度:≤5%;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最小维护周期 ≥168 小时

其他指标和参数满足《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4-2015)》要求。”


(2)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1.仪器设备参数”中“(14)锌水质分析仪”现更正为

“测量方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或阳极溶出伏安法

测量范围:0~10mg/L(可调)

重复性误差:≤5%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示值误差:±10%

测量间隔:整点测量、间隔时间测量或通过Modbus触发仪器

定量下限:0.05mg/L

其他指标和参数应满足HJ915附录A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


(3)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1.仪器设备参数”中“(19)硫酸盐水质分析仪”现更正为

“测量方法:铬酸钡分光光度法或离子色谱法或硫酸钡比浊法

测量范围:0~1000 mg/L(可扩展)

检出限:50mg/L;

准确度:±10%

重复性:≤5%

其他指标和参数应满足HJ915附录A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


(4)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中“2.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现更正为

“实际水样比对实验:满足HJ915中7.3.3.8要求,并根据附录A表A2判定结果,其他污染指标检出限优于GB3838中I类标准限值,精密度、准确度、稳定性、标准曲线、加标回收率、系统核查等满足仪器投标参数及出厂技术指标要求等规定。”


(5)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四)自动洗井和采样技术要求”现更正为

“满足HJ164中洗井和采样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符合规范的方法进行采样。

(2)自动采样器具的选择能取到足够量的代表性水样。

(3)配置水位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采样过程中水位变化及出水口流速

(4)配备多参数分析仪。

(5)采样管应充分密封,避免对井内水体扰动,导致样品分析结果不准确。

(6)采样设施应能方便采样泵的提升与安装,以便进行人工日常维护。

(7)采水管应采用聚*烯、聚四氟*烯等材质稳定的材料,避免对水样产生污染。 (略) 采用可拆洗式,并装有活接头,易于拆卸和清洗。管路与泵连接采用强压蝶式卡头固定,不易脱落同时维修拆卸和更换简便。

(8)★每次采样完毕,系统可自动排空管内存水,以保 (略) 不产生沉积堵塞及影响下一轮样品的洗井和采样。

(9)★具备自动洗井功能,每次采样前对监测井进行洗井,直到满足采样要求。

(10) (略) 应采用串联结构,各仪器 (略) 中。各仪器的压力、流量均可单独调节并分别配备压力表。在系统进水处,要实时显示进口压力,近程、远程了解采水系统的工作情况,能通过压力或流量显示采水状态并能报警。

(11)应选用可调速水泵,启动水泵后,选择低速率并缓慢增加,直至出水。

(12)系统洗井的操作,应能通过现场或远程进行自动或手动控制。

(13)水位应保持稳定,无明显下降或不下降,水位降深不超过10cm。

(14)应每隔5min测定输水管线出口水质,直至至少3项监测指标连续三次测定变化达到下表的稳定标准,或排出的水大于三倍井孔积水体积。

监测指标

稳定标准

pH

±0.1以内

温度

±0.5℃以内

电导率

±10%以内

氧化还原电位

±10mV以内,或±10%以内

溶解氧

±0.3mg/L以内,或在±10%以内

浊度

≤10NTU,或在±10%以内


(6)第七章评标办法“2.4.2 详细评审细则”——“二 技术部分(70分)”中“1 技术响应程度”现更正为

1

技术响应程度

25

投标人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需求”除“(五)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外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或要求进行偏离对比并制作“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10)。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没有负偏离的得25分,该25分为基础分,如有负偏离情况按以下 (2)、(3)条规则扣分后计分。

(2)对于“一般参数”(未标记“★”的参数项):每有1项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1分,最高扣16分(即有16项及以上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16分)。

(3)对于“关键参数” (标记“★”项):每有1项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3分,最高扣9分(即有3项及以上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9分)。

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需求”除“(五)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外的技术要求参数项逐项进行对比,缺项视为负偏离;

2.每项技术参数指的是各品目内的每一小项设备参数或系统功能要求;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需求”中“(五)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各项功能、参数要求不在本评审项计分范围内。


(7)第七章评标办法“2.4.2 详细评审细则”——“二 技术部分(70分)”中“2 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自动洗井与采样系统”现更正为

2

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

20

1.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自动停泵功能”,具备洗井过程自动停泵功能,防止水泵干抽,保护水泵和监测井;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定深采样功能”,采水单元可根据液位和井深自动调整采样深度的功能;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洗井判断功能”,通过对指标PH、溶解氧、电导率、水位等指标测量,自动判断洗井是否满足要求,自动判断洗井是否结束并开始采样;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4.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支持深井采样功能”,采样深度大于300m;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5.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定时采样功能”,采水单元按照采样定时表设定,采样器自动将定量水样从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到监测系统的功能;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功能名称可不与以上描述相同,但实现的功能应一致或相当;

2.投标人应将本评审项涉及的产品功能及对应证明材料单独列表、整理,并在投标文件索引中标明页码位置。


(8)第七章评标办法“2.4.2 详细评审细则”——“三 商务部分(20分)”中“2 人员配备”现更正为

2

人员配备

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备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类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投入1人得3.5分,最高得7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的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凭证或者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5月27日9:50”,开标地点更正为“西 (略) 211室( (略) (略) (略) 口)”。若各潜在投标人按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购买了投标保函,则评审时该保函时效性按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进行符合性审查。


更正日期:2024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新村南街东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2号( (略) 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

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二期)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西藏自治区地下水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工程(二期)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西藏自治 (略) 建设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第六章采购需求“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二)工作任务”——“3.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现更正为

“根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试行)》,确定不同分区,提出差别化对策建议,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报告和图件。

主要内容为开展地下水污染源载荷评估、地下水脆弱性评估、地下水使用功能分区及地下水污染现状评估水质相关资料,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确定保护区、防控区和治理区。

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项目总体验收。

本章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各项要求若与最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试行)》有出入之处,以最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试行)》相关要求为准。”

2.本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1)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1.仪器设备参数”中“(9)重金属砷水质自动分析仪”现更正为

“分析方法:二*基二硫代氨基*酸银分光光度法或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或阳极溶出伏安法

测定范围:0.01~0.2mg/L(可扩展)

示值误差:±5%

定量下限:≤0.01mg/L;

精密度:≤5%;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10%

最小维护周期 ≥168 小时

其他指标和参数满足《砷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4-2015)》要求。”


(2)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1.仪器设备参数”中“(14)锌水质分析仪”现更正为

“测量方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或阳极溶出伏安法

测量范围:0~10mg/L(可调)

重复性误差:≤5%

零点漂移:±5%

量程漂移:±5%

示值误差:±10%

测量间隔:整点测量、间隔时间测量或通过Modbus触发仪器

定量下限:0.05mg/L

其他指标和参数应满足HJ915附录A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


(3)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1.仪器设备参数”中“(19)硫酸盐水质分析仪”现更正为

“测量方法:铬酸钡分光光度法或离子色谱法或硫酸钡比浊法

测量范围:0~1000 mg/L(可扩展)

检出限:50mg/L;

准确度:±10%

重复性:≤5%

其他指标和参数应满足HJ915附录A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仪器性能指标技术要求。”


(4)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二)水质在线分析仪”中“2.实际水样比对实验”现更正为

“实际水样比对实验:满足HJ915中7.3.3.8要求,并根据附录A表A2判定结果,其他污染指标检出限优于GB3838中I类标准限值,精密度、准确度、稳定性、标准曲线、加标回收率、系统核查等满足仪器投标参数及出厂技术指标要求等规定。”


(5)第六章采购需求“四、建设要求”——“(四)自动洗井和采样技术要求”现更正为

“满足HJ164中洗井和采样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选择符合规范的方法进行采样。

(2)自动采样器具的选择能取到足够量的代表性水样。

(3)配置水位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采样过程中水位变化及出水口流速

(4)配备多参数分析仪。

(5)采样管应充分密封,避免对井内水体扰动,导致样品分析结果不准确。

(6)采样设施应能方便采样泵的提升与安装,以便进行人工日常维护。

(7)采水管应采用聚*烯、聚四氟*烯等材质稳定的材料,避免对水样产生污染。 (略) 采用可拆洗式,并装有活接头,易于拆卸和清洗。管路与泵连接采用强压蝶式卡头固定,不易脱落同时维修拆卸和更换简便。

(8)★每次采样完毕,系统可自动排空管内存水,以保 (略) 不产生沉积堵塞及影响下一轮样品的洗井和采样。

(9)★具备自动洗井功能,每次采样前对监测井进行洗井,直到满足采样要求。

(10) (略) 应采用串联结构,各仪器 (略) 中。各仪器的压力、流量均可单独调节并分别配备压力表。在系统进水处,要实时显示进口压力,近程、远程了解采水系统的工作情况,能通过压力或流量显示采水状态并能报警。

(11)应选用可调速水泵,启动水泵后,选择低速率并缓慢增加,直至出水。

(12)系统洗井的操作,应能通过现场或远程进行自动或手动控制。

(13)水位应保持稳定,无明显下降或不下降,水位降深不超过10cm。

(14)应每隔5min测定输水管线出口水质,直至至少3项监测指标连续三次测定变化达到下表的稳定标准,或排出的水大于三倍井孔积水体积。

监测指标

稳定标准

pH

±0.1以内

温度

±0.5℃以内

电导率

±10%以内

氧化还原电位

±10mV以内,或±10%以内

溶解氧

±0.3mg/L以内,或在±10%以内

浊度

≤10NTU,或在±10%以内


(6)第七章评标办法“2.4.2 详细评审细则”——“二 技术部分(70分)”中“1 技术响应程度”现更正为

1

技术响应程度

25

投标人将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与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需求”除“(五)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外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或要求进行偏离对比并制作“技术偏离表”(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10)。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没有负偏离的得25分,该25分为基础分,如有负偏离情况按以下 (2)、(3)条规则扣分后计分。

(2)对于“一般参数”(未标记“★”的参数项):每有1项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1分,最高扣16分(即有16项及以上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16分)。

(3)对于“关键参数” (标记“★”项):每有1项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3分,最高扣9分(即有3项及以上负偏离,在基础分上扣9分)。

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需求”除“(五)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外的技术要求参数项逐项进行对比,缺项视为负偏离;

2.每项技术参数指的是各品目内的每一小项设备参数或系统功能要求;

3.招标文件第六章“三、采购需求”中“(五)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各项功能、参数要求不在本评审项计分范围内。


(7)第七章评标办法“2.4.2 详细评审细则”——“二 技术部分(70分)”中“2 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自动洗井与采样系统”现更正为

2

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要求

20

1.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自动停泵功能”,具备洗井过程自动停泵功能,防止水泵干抽,保护水泵和监测井;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2.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定深采样功能”,采水单元可根据液位和井深自动调整采样深度的功能;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3.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洗井判断功能”,通过对指标PH、溶解氧、电导率、水位等指标测量,自动判断洗井是否满足要求,自动判断洗井是否结束并开始采样;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4.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支持深井采样功能”,采样深度大于300m;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5.投标人所投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具有“定时采样功能”,采水单元按照采样定时表设定,采样器自动将定量水样从地下水监测井采集到监测系统的功能;具备得4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功能名称可不与以上描述相同,但实现的功能应一致或相当;

2.投标人应将本评审项涉及的产品功能及对应证明材料单独列表、整理,并在投标文件索引中标明页码位置。


(8)第七章评标办法“2.4.2 详细评审细则”——“三 商务部分(20分)”中“2 人员配备”现更正为

2

人员配备

7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中具备省级或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类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每投入1人得3.5分,最高得7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的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凭证或者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正为“5月27日9:50”,开标地点更正为“西 (略) 211室( (略) (略) (略) 口)”。若各潜在投标人按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购买了投标保函,则评审时该保函时效性按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进行符合性审查。


更正日期:2024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柳梧新区新村南街东

联系方式: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2号( (略) 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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