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临聘人员服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2024年度临聘人员服装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432H2050(LG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临聘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评标信息内容 | 现评标信息内容 |
1 | 评分因素: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权重(%):16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权重(%):40 |
2 | 评分因素: 质量保证方案--权重(%):12 评分准则: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 1.供应措施; 2.岗位和人员设置; 3.内部质量检验方案; 4.配合抽检方案; 5.其他能够提升技术保障精细化水平的措施方案。 (二)评分依据: 1、上述5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90分;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40分;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2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项目实施方案--权重(%):5 评分准则: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 1.供应措施; 2.岗位和人员设置; 3.内部质量检验方案; 4.其他能够提升技术保障精细化水平的措施方案; 5.售后服务。 (二)评分依据: 1、上述5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90分;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60分;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4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 |
3 | 评分因素: 售后服务方案--权重(%):11 | 变更为: 删除该评分因素 |
4 | 评分因素: 样品评价--权重(%):11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样品评价--权重(%):5 |
5 | 评分因素:体系认证 评分准则: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5分,满分100分。 注:证书认证需具“IAF”及“CNAS”认证资格且认证范围需包含服装相关的类别,否则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 (略) (http://**)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体系认证 评分准则: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5分,满分100分。 注:以上证书认证需具“IAF”及“CNAS”认证资格且认证范围需包含服装设计、生产及销售,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 (略) (http://**)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6 | 评分因素: 环境标志产品--权重(%):2 评分准则: 投标人获得国家认可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0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企业实力--权重(%):2 评分准则: 投标人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00分;四星级得50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7 | 评分因素:投标人创新、研发能力 评分准则: 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服装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50分,满分为10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专利审查 (略) (http://**)的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没有提供有效证明不得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投标人创新、研发能力 评分准则: 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服装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50分,满分为10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与本次招标服装品类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知识 (略) 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没有提供有效证明不得分。 |
2.更正日期:2024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龙岗分局
地 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6号
联系方式:曾警官,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罗 (略) 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袁小姐、佟先生
电 话:0755-*或*转8024/8002/8009
4.监督电话:邹先生,*
(略) (略)
2024-05-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432H2050(LGDL*)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临聘人员服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原评标信息内容 | 现评标信息内容 |
1 | 评分因素: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权重(%):16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权重(%):40 |
2 | 评分因素: 质量保证方案--权重(%):12 评分准则: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 1.供应措施; 2.岗位和人员设置; 3.内部质量检验方案; 4.配合抽检方案; 5.其他能够提升技术保障精细化水平的措施方案。 (二)评分依据: 1、上述5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90分;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40分;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2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项目实施方案--权重(%):5 评分准则: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 1.供应措施; 2.岗位和人员设置; 3.内部质量检验方案; 4.其他能够提升技术保障精细化水平的措施方案; 5.售后服务。 (二)评分依据: 1、上述5项内容,全部提供得10分,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90分;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60分;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40分;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可操作性,评审为差,不加分。 |
3 | 评分因素: 售后服务方案--权重(%):11 | 变更为: 删除该评分因素 |
4 | 评分因素: 样品评价--权重(%):11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样品评价--权重(%):5 |
5 | 评分因素:体系认证 评分准则: 投标人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5分,满分100分。 注:证书认证需具“IAF”及“CNAS”认证资格且认证范围需包含服装相关的类别,否则不得分。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 (略) (http://**)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体系认证 评分准则: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5分,满分100分。 注:以上证书认证需具“IAF”及“CNAS”认证资格且认证范围需包含服装设计、生产及销售,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 (略) (http://**)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6 | 评分因素: 环境标志产品--权重(%):2 评分准则: 投标人获得国家认可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0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 企业实力--权重(%):2 评分准则: 投标人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011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00分;四星级得50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
7 | 评分因素:投标人创新、研发能力 评分准则: 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服装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50分,满分为10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和专利审查 (略) (http://**)的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没有提供有效证明不得分。 | 变更为: 评分因素:投标人创新、研发能力 评分准则: 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服装类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50分,满分为10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与本次招标服装品类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知识 (略) 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没有提供有效证明不得分。 |
2.更正日期:2024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 (略) 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龙岗分局
地 址: (略) 龙岗区龙城 (略) 6号
联系方式:曾警官,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罗 (略) 2号百仕达大厦27B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袁小姐、佟先生
电 话:0755-*或*转8024/8002/8009
4.监督电话:邹先生,*
(略) (略)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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