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西湖镇大许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资金来源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关于变更西湖镇大许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资金来源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颍州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西湖镇大许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资金来源及建设内容的请示》(西政〔2024〕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关于西湖镇大许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产业〔2023〕236号)中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32.*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变更为“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
2.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446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单层冷库、两层开闭所配电室、污水处理设备用房、食堂、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环保、停车场等公用辅助设施。”变更为“总建筑面积5469.29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开闭所配电室、设备机房、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环保、停车场等公用辅助设施”。
其他批准内容不变。
此复。
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颍州区西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变更西湖镇大许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资金来源及建设内容的请示》(西政〔2024〕2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关于西湖镇大许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产业〔2023〕236号)中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项目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32.*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变更为“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和其他资金”。
2.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8446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单层冷库、两层开闭所配电室、污水处理设备用房、食堂、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环保、停车场等公用辅助设施。”变更为“总建筑面积5469.29平方米,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开闭所配电室、设备机房、门卫及消防控制室,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消防环保、停车场等公用辅助设施”。
其他批准内容不变。
此复。
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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