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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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09:0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2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44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05-27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E*1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通知如下:

1.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七、详细评审,技术得分中序号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信(满分8分)的第(2)点,原招标文件规定: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在2019以来(以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中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元(含*元)以上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加5分,此项最多5分。

现修改为: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在2019以来(以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中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元(含*元)以上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加5分,此项最多5分。

2.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七、详细评审,技术得分中序号5.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满分16分)的第(4)点,原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人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价资质的得2分,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资质证明。】

现修改为:

(4)投标人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价资质的得2分,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资质证明。】

3.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日 期:2024年5月10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E**Z02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5-27 09:00:00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2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44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05-27 09:0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待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泰宁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E*1001

各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现拟定通知如下:

1.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七、详细评审,技术得分中序号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信(满分8分)的第(2)点,原招标文件规定: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在2019以来(以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中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元(含*元)以上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加5分,此项最多5分。

现修改为: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在2019以来(以批复文件的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中承担过工程总投资在*元(含*元)以上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每个项目加5分,此项最多5分。

2.本招标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七、详细评审,技术得分中序号5.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满分16分)的第(4)点,原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人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价资质的得2分,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资质证明。】

现修改为:

(4)投标人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评价资质的得2分,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各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资质证明。】

3.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泰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日 期: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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