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政设施大中修桥梁安全消缺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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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政设施大中修桥梁安全消缺更正公告

2024年市政设施大中修(桥梁安全消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ZN*

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大中修(桥梁安全消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和“供应商业绩”现变更为:

技术负责人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略) 政( (略) )桥梁钢箱梁(或钢结构)维修(或涂装或大中修或加固或新建)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4分,满分4分。

注:

(1)本项合计满分4分,同一业绩含有多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如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岗位、交/竣工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业绩不可重复。

(5)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岗位不得兼任。

0-4分

项目经理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1人) (略) 政( (略) )桥梁钢箱梁(或钢结构)维修(或涂装或大中修或加固或新建)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

注:

(1)本项合计满分5分,同一业绩含有多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条(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3)项目经理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如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项目经理岗位、交/竣工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业绩不可重复。

(5)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岗位不得兼任。

0-5分

供应商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略) 政( (略) )桥梁钢箱梁(或钢结构)维修(或涂装或大中修或加固或新建)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15分。

注:

(1)本项合计满分15分,同一业绩含有多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内容、交/竣工时间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业绩不可重复。

0-15分

2.原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4年05月16日11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 (略) 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包 (略) 3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附件:更正公告1.pdf

2024年市政设施大中修(桥梁安全消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BFFZN*

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大中修(桥梁安全消缺)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和“供应商业绩”现变更为:

技术负责人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派技术负责人(1人) (略) 政( (略) )桥梁钢箱梁(或钢结构)维修(或涂装或大中修或加固或新建)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4分,满分4分。

注:

(1)本项合计满分4分,同一业绩含有多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岗位,如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岗位、交/竣工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业绩不可重复。

(5)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岗位不得兼任。

0-4分

项目经理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1人) (略) 政( (略) )桥梁钢箱梁(或钢结构)维修(或涂装或大中修或加固或新建)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5分。

注:

(1)本项合计满分5分,同一业绩含有多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同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条(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3)项目经理须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如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项目经理岗位、交/竣工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4)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业绩不可重复。

(5)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岗位不得兼任。

0-5分

供应商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 (略) 政( (略) )桥梁钢箱梁(或钢结构)维修(或涂装或大中修或加固或新建)施工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5分,满分15分。

注:

(1)本项合计满分15分,同一业绩含有多项内容不重复计分;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应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内容、交/竣工时间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供应商业绩不可重复。

0-15分

2.原获取采购文件及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4年05月16日11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 (略) 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包 (略) 3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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